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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成语 > 诽谤之木(fěi bàng zhī mù)
解释说明出处典故例子补充资料

诽谤之木(fěi bàng zhī mù)的解释说明

诽谤:引以为谏言;木:木牌。在交通要塞竖立木牌,让人们写上谏言。

诽谤之木的出处/典故

《史记·孝文本纪》:“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者而来谏者。”

诽谤之木的例子

诽谤之木的补充资料

诽谤之木

诽谤之木,汉语成语,拼音是fěibàngzhīmù,意思是在交通要塞竖立木牌,让人写谏言。出自《吕氏春秋·不苟论第四》。

成语出处

出于《吕氏春秋·不苟论第四》的“自知”一节。原文为:“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鼗”。

成语故事

吕氏春秋·不苟论第四·自知

三曰: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人主欲自知,则必直士。故天子立辅弼,设师保,所以举过也。夫人故不能自知,人主犹其。存亡安危,勿求於外,务在自知。

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鼗,犹恐不能自知。今贤非尧舜汤武也,而有掩蔽之道,奚繇自知哉!

荆成、齐庄不自知而杀,吴王、智伯不自知而亡,宋、中山不自知而灭,晋惠公、赵括不自知而虏,钻荼、庞涓、太子申不自知而死,败莫大於不自知。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锺者。欲负而走,则锺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锺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为人主而恶闻其过,非犹此也?恶人闻其过尚犹可。

魏文侯燕饮,皆令诸大夫论己。或言君之智也。至於任座,任座曰:“君不肖君也。得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是以知君之不肖也。”文侯不说,知於颜色。任座趋而出。次及翟黄,翟黄曰:“君贤君也。臣闻其主贤者,其臣之言直。今者任座之言直,是以知君之贤也。”文侯喜曰:“可反欤?”翟黄对曰:“奚为不可?臣闻忠臣毕其忠,而不敢远其死。座殆尚在於门。”翟黄往视之,任座在於门,以君令召之。任座入,文侯下阶而迎之,终座以为上客。文侯微翟黄,则几失忠臣矣。上顺乎主心以显贤者,其唯翟黄乎?

成语用法

作宾语;指让人写谏言的木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