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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残酷对待本国被俘士兵:枪杀与强迫自杀

发布时间:2013-06-19 栏目:专题 投稿:笨笨的背包

日本共同社10日披露,最新发现一份名为《有关归队俘虏的参考资料》的侵华日军战时文件集,这份出版于1941年2月的文件极罕见地记录了被八路军俘虏后又释放归队日本士兵情况,其中过半士兵供称被俘虏的经历是“耻辱”“不光彩”,侵华日军内部还有“应当教育一旦成为俘虏就自我了结”的记录。日军对待本国俘虏的这种心态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事实上,日军早先对战争中被俘的处理并不严厉。1905年的日俄战争中,约1800名日军官兵被俘虏。归国后,这些被俘人员受到俘虏审问委员会的严格调查。被俘人员中级别较高的是第28联队联队长村上正路大佐,他辩称自己受伤后失去意识,人事不省时落入俄军手中。村上正路最终被免职并转入预备役,但未受牢狱之苦。1908年日军颁布的《陆军刑法》中也未专门规定对被俘作出的惩罚。但随着日军对武士道精神的狂热化宣传,对被俘归队人员的惩罚愈加严厉。在大肆宣扬“效忠天皇”的宣传氛围中,这种武士文化被更极端和简单地概括为为天皇而战死无上光荣,战俘则是“懦夫和叛徒”。

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1929年日本拒绝批准参加《关于战俘待遇问题的日内瓦公约》。二战期间,日军不但对其他国家的战俘施以残酷折磨,而且对本国被俘人员的处置也残酷到不近人情。共同社称,八路军日军采取不杀俘虏、厚待俘虏的方针,还释放了部分俘虏。接受日军调查的多数士兵都供称,被俘期间每天有数顿餐食及香烟发放。还有部分士兵称受到治疗以及获得回日军所需路费。八路军俘虏政策原本希望能打破日军关于“被俘后会被杀”等欺骗性宣传,并引起日军士兵的厌战反战情绪。但日军俘虏释放归队后,大部分或被枪毙,或被逼自杀。这一点也在此次发现的资料中获得证实。有士兵供述“之前归还的日军俘虏被枪杀是事实吗?回答称‘日军军纪严明,这是事实’。”需要注意的是,相比于太平洋战场,侵华日军出于长期对中国的歧视教育,被俘后的抗拒心理更为严重。后来八路军俘虏政策转为尽量争取其参加反战同盟,起到很好的效果。

日本头号战犯东条英机编写的《战阵训》中要求,“懂得羞耻的人才能自强。应该经常想到家乡门风的声望,更加勤勉,以不辜负父老乡亲的殷切期望。活着就不能接受被俘虏囚禁的侮辱,死了也不能留下罪过祸害的坏名声。”《有关归队俘虏的参考资料》中提到,被俘士兵供述,被俘后感到“玷污了部队的名誉,万分抱歉”“是失败后没有脸继续活下去的心情。”甚至有人说“感到最大的耻辱并试图咬舌自尽,但没能成功而遗憾万分”。

日军士兵被俘不仅会使个人名声受损,连带所在的部队以及家人的名声也会受到影响。如果他在被俘后又被释放归队,甚至会被要求自杀以保全部队和家人的荣誉。起初这仅是基层部队的私下作法,但《有关归队俘虏的参考资料》记录,日本第十二军在1941年已明确认为“有必要教育士兵被俘后尽力脱逃或自我了结”。

如果被俘归队人员不进行自我了断的话,不但日本军事法庭会予以严惩,而且家人也享受不到军属应有的待遇。当时因此被处罚的士兵家属甚至会被邻居称为“国贼的家属”,一些士兵家属直到上世纪70年代才领到抚恤金。日军此举也影响到反战同盟中的“日本八路”,为保护仍在日本的家人,他们不得不使用假名。如反战同盟的日本军医佐藤猛夫,一直使用“山田一郎”这个假名。在反战工作中牺牲的今野博化名为中野博,宫川启吉化名宫川英男,这在当时实属不得已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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