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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仪礼

《三礼义宗》云:“《仪礼》十七篇,吉礼三,凶礼四,宾礼三,嘉礼七,军礼皆亡。”《礼器注》:《曲礼》谓今《礼》也。即指《仪礼》。而《仪礼疏》云:“亦名《曲礼》。”晋荀崧亦云。朱文公从《汉书》臣瓒注,谓《仪礼》乃《经礼》也。《曲礼》皆微文小节,如今《曲礼》、《少仪》、《内则》、《玉藻》、《弟子职》,所谓“威仪三千”也。《逸礼·中霤》在《月令注疏》。《奔丧》、《投壶》,《释文》引郑氏云:“实《曲礼》之正篇。”又《迁庙》、《衅庙》,见《大戴记》,可补《经礼》之阙。

韩文公读《仪礼》,谓:考于今无所用。愚谓:天秩有礼,小大由之。冠昏丧祭,必于是稽焉。文公大儒,犹以为无所用,毋怪乎冠礼之行,不非郑尹而快孙子也。

《艺文志》谓之《礼》,古经未有《仪礼》之名。张淳云:“疑后汉学者见十七篇中有‘仪’有‘礼’,遂合而名之。”孔壁古文多三十九篇,康成不注,遂无传焉。注谓:古文作某者,即十七篇古文也。《论衡》以为宣帝时,河内女子坏老屋,得佚《礼》,恐非。天子巡狩礼、朝贡礼、王居明堂礼、烝尝礼、朝事仪,见于三《礼》注。学礼,见于《贾谊书》。古大明堂之礼,见于蔡邕《论》。虽寂寥片言,如断圭碎璧,犹可宝也。

《六艺论》五传弟子,谓高堂生之学,萧奋、孟卿、后苍、戴德、戴圣也。

《士冠礼注》:今之未冠笄者,著卷帻頍,象之所生。滕薛名“蔮”为“頍”。,古内反。《续汉·舆服志》:簪珥。《集韵》有“簂”、“幗”,无“蔮”字。疏云:“卷帻之类。”《隶释·武荣碑》云:“阙帻。”

兄弟毕袗玄,注:袗,同也。古文“袗”为“均”,疏云:“当读如《左传》‘均服振振’。”按《后汉·舆服志》:秦郊祀之服,皆以袀玄。盖“袀”字误为“袗”。《释文》之忍反,亦误。

《士冠礼》有醮用酒,注:以为用旧俗。《士丧礼》云“商祝、夏祝”,则礼之兼夏、殷者。

二十为字,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此《仪礼》贾疏也。二十已有伯某甫、仲叔季,虽云伯仲,皆配某甫而言,至五十直呼伯仲。此《礼记》孔疏也。朱文公曰:“疑孔疏是。石林谓:五十为大夫,去某甫,言伯仲而冠以氏,如南仲、荣叔、南季之类。然仲山甫、尹吉甫皆卿士,亦以字为重。”

冠辞“令月吉日”、“吉月令辰”,互见其言。《论语》“迅雷风烈”、《九歌》“吉日兮辰良”,相错成文。

《士昏礼目录》日入三商为昏,疏云:“商,谓商量,是漏刻之名。故《三光灵曜》亦日入三刻为昏,不尽为明。案马氏云:‘日未出,日没后,皆二刻半。前后共五刻。’今云三商者,据整数而言,其实二刻半也。”《诗正义》云:“《尚书纬》谓刻为商。”夏文庄《莲华漏铭》“五夜持宵,三商定夕”,盖取此。苏子美亦云:“三商而眠,高舂而起。”

《乡饮酒疏》曰:“乡大夫饮酒,尚德也;党正饮酒,尚齿也。”公是刘氏曰:“谋宾介于先生,尚德也;旅酬以齿,老者异秩,尚年也;大夫为僎,坐于宾东,尚爵也。”

《乡射礼》“设丰”,《燕礼》“有丰”,注:丰形似豆而卑。《三礼图》云:“罚爵,作人形。丰,国名也。坐酒亡国,戴盂戒酒。”崔癙《酒箴》:丰侯沉酒,荷罂负缶,自戮于世。图形戒后。李尤《丰侯铭》:丰侯醉乱,乃象其形。

《燕礼疏》:四向流水曰东霤,《考工记》之四阿,《上林赋》之四注也。两下屋曰东荣,《檀弓》之夏屋也。《士冠礼注》:周制自卿大夫以下,其室为夏屋。

夏侯胜善说礼服,谓《礼》之丧服也。萧望之以礼服授皇太子,则汉世不以丧服为讳也。唐之奸臣以凶事非臣子所宜言,去《国恤》一篇,而凶礼居五礼之末。五服如父在为母,叔嫂之类,率意轻改,皆不达《礼》意者。五服制度附于令,自后唐始。见《五代史·马缟传》。

《宋·何承天传》云:“先是《礼论》有八百卷,承天删减并合为三百卷。”又王俭别钞《条目》为十三卷,梁孔子祛续一百五十卷,隋《江都集礼》,亦撮《礼论》为之。朱文公谓:六朝人多精于《礼》,当时专门名家有此学。朝廷有礼事,用此等人议之。唐时犹有此意。潘徽《江都集礼序》曰:“《明堂》、《曲台》之记,南宫、东观之说,郑、王、徐、贺之答,崔、谯、何、庾之论,简牒虽盈,菁华盖鲜。”杜之松借王无功《家礼问》、《丧礼新义》,无功条答之。又借王俭《礼论》,则谓往于处士程融处,曾见此本。观其制作,动多自我周、孔规模,十不存一。今诸儒所著,皆不传,盖礼学之废久矣。

《礼》特牲,不言牢。《楚语》天子举以大牢,注:牛、羊、豕也。卿举以少牢,注:羊、豕。《汉昭纪》祠以中牢,注:中牢即少牢,谓羊、豕也。唐《牛羊日历》:牛僧孺、杨虞卿有“太牢笔,少牢口”之语,然太牢非止于牛,少牢非止于羊也。

欧阳公自云:“平生何尝读仪礼?”而《濮议》为言者所诋。高抑崇于“乡饮”,考《仪礼》不详,而朱文公讥之。礼学不可不讲也。

布八十缕为一升,郑谓:“升”当作“登”,登,成也。吴仁杰曰:“今织具曰鴚,以成之多少,为布之精粗。大率四十齿为一成,而两缕共一齿。”正合康成之说。衰三升,其粗者。缁布冠三十升,其细者。

《聘礼注》:君行一,臣行二。疏谓:出《齐语》。今按此晏子之言,见《韩诗外传》:卫孙文子聘鲁,公登亦登。叔孙穆子曰:“子不后寡君一等。”

皮树,注云:“兽名。”张镒《三礼图》云:“皮树,人面兽形。”它书未见。

《诗》、《礼》相为表里。《宾之初筵》、《行苇》可以见大射仪;《楚茨》可以见少牢馈食礼。

《燕礼》公与客燕曰:“寡君有不腆之酒,以请吾子之与寡君须臾焉。使某也以请。”对曰:“寡君,君之私也。君无所辱赐于使臣,臣敢辞?”《春秋》辞命之美,有自来矣。

《觐礼》: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二寻,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陈宣帝大建十年,立方明坛于娄湖,以始兴王叔陵为王官伯,临盟百官。此与苏绰之“六官”、苏威之“五教”何以异?《传》曰:“不协而盟,无故而盟百官,不几于戏乎!”

《士相见义》曰:“古者,非其君不仕,非其师不学,非其人不友,非其大夫不见。”

乡先生,谓父师、少师,教于闾塾也。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书大传》谓之父师、少师,《白虎通》谓之右师、左师。

庠为乡学,有堂有室。序为州学,有堂无室。有室则四分其堂,去一以为室,故浅。无室则全得其四分以为堂,故深。

礼记

《魏征传》曰:“以《小戴礼》综汇不伦,更作《类礼》二十篇,数年而成。太宗美其书,录寘内府。”《艺文志》云:“《次礼记》二十卷。”《旧史》谓采先儒训注,择善从之。《谏录》载诏曰:“以类相从,别为篇第。并更注解,文义粲然。”《会要》云:“为五十篇,合二十卷。”《传》以卷为篇。《元行冲传》开元中,魏光乘《集贤注记》:魏哲。请用《类礼》列于经,命行冲与诸儒集义作疏,将立之学。乃采获刊缀为五十篇。张说言:戴圣所录,向已千载,与经并立,不可罢。魏孙炎始因旧书,擿类相比,有如钞掇,诸儒共非之。至征更加整次,乃为训注,恐不可用。帝然之,书留中不出。行冲著《释疑》曰:“郑学有孙炎,虽扶郑义,乃易前编。条例支分,箴石间起。马伷增革,向逾百篇;叶遵删修,仅全十二。”魏氏采众说之精简,刊正芟砻。《集贤注记》张说曰:“孙炎始改旧本以类相比。征因炎旧书,整比为注。”朱文公惜征书之不复见。此张说文人不通经之过也。行冲谓章句之士,疑于知新,果于仍故。比及百年,当有明哲君子,恨不与吾同世者。观文公之书,则行冲之论信矣。《隋志》:《礼记》三十卷,魏孙炎注。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至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见贾谊《新书·礼篇》。刘原父谓:“若夫坐如尸,立如齐”,乃《大戴记·曾子事父母》篇之辞,“若夫”二字,失于删去。然则《曲礼》之所采摭,非一书也。

恒言不称老。汉胡广年已八十,继母在堂,言不称老。

赐果于君前。《说苑》晏子曰:“赐人主前者,瓜桃不削,橘柚不剖。”汉桓荣诏赐奇果,举手捧之以拜。

拟人必于其伦。《说苑》魏文侯封子击中山,仓唐奉使。文侯顾指左右曰:“子之君长,孰与是?”仓唐曰:“拟人必于其伦。诸侯无偶,无所拟之。”曰:“长大,孰与寡人?”仓唐曰:“君赐之外府之裘,则能胜之;赐之斥带,则不更其造。”

《列女传》孟母曰:“《礼》,将入门,问孰存;将上堂,声必扬;将入户,视必下。”今《曲礼》阙二句。《孟子》曰:“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亦本于《曲礼》。

在丑夷不争。唐沈季诠事母孝,未尝与人争,皆以为怯。季诠曰:“吾怯乎?为人子者,可遗忧于亲乎哉?”

古者,王司敬民,岂有献民虏?田以井授,岂有献田宅?无总于货宝,岂有受珠玉?记《礼》者,周之末造也。

张拱,出《曲礼注》。室中不翔,注:行而张拱,曰翔。叶拱,出《书大传》。子夏叶拱而进。又《家语》:师襄子避席叶拱而对。注:两手薄其心。

君子欠伸一章,余在经筵进讲,谓:君以自强不息为刚,臣以陈善闭邪为敬。讲经理,讨古今,有夜分日昃而不倦者。上无厌斁之心,下无顾望之意。是故学以聚之而德益进;问以辩之而理益明。盖因以规讽云。

古以车战。春秋时,郑、晋有徒兵,而骑兵盖始于战国之初。《曲礼》“前有车骑”,《六韬》言“骑战”,其书当出于周末。然《左氏传》“左师展将以昭公乘马而归”,《公羊传》“齐、鲁相遇,以鞍为几”,已有骑之渐。

《曲礼》、《礼器》、《内则》疏引《隐义》云:“按《隋志》:《礼记音义隐》一卷,射氏撰。”又《音义隐》七卷。

《檀弓》载申生辞于狐突曰:“伯氏不出而图吾君。”澹庵胡氏谓:狐突事晋未尝去,此云不出,记《礼》者误。愚考《晋语》,申生败翟于稷桑而反,谗言益起。狐突杜门不出,申生使猛足言于狐突曰:“伯氏不出,奈吾君何?”胡氏盖未考此,非记之误也。

檀弓笔力,左氏不逮也,于申生、杜蒉《传》作屠蒯。二事见之。致堂胡氏曰:“檀弓,曾子门人。其文与《中庸》之文有似《论语》。子思、檀弓皆纂修《论语》之人也。”

《家语·终记》云:“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吾将安杖?哲人其萎,吾将安放?”《檀弓》无“吾将安杖”四字。或谓:庐陵刘美中家古本《礼记》“梁木其坏”之下,有“则吾将安仗”五字,盖与《家语》同。

九嶷山在零陵,而云“舜葬苍梧”者,文颖曰:“九嶷半在苍梧,半在零陵。”

曾子之子元、申,子张之子申祥,子游之子言思,皆见檀弓。

《春秋繁露》言爵五等,其分土与《王制》、《孟子》同。又云:“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盖公羊家之说。

《王制注》:小城曰附庸。庸,古墉字。王莽曰:“附城。”盖以庸为城也。

马融云:“东西为广,南北为轮。”《王制》:南北两近一遥,东西两遥一近。是南北长,东西短。

范蜀公曰:“周兼用十寸、八寸为尺,汉专用十寸为尺。”

《夏小正》曰:“正月启蛰。”《月令》:孟春,蛰虫始振,仲春始雨水。注云:“汉始以惊蛰为正月中,雨水为二月节。”《左传》启蛰而郊,建寅之月。《正义》云:“太初以后,更改气名,以雨水为正月中,惊蛰为二月节,迄今不改。”改“启”为“惊”,盖避景帝讳。《周书·时训》:雨水之日,獭祭鱼。惊蛰之日,桃始华。《易通卦验》:先雨水,次惊蛰。此汉《太初后历》也。《月令正义》云:“刘歆作《三统历》改之。”又按《三统历》:谷雨三月节,清明中。而《时训》、《通卦验》,清明在谷雨之前,与今历同。然则二书皆作于刘歆之后,《时训》非周公书明矣。是以朱子集《仪礼》,取《夏小正》而不取《时训》。马融注《论语》,谓《周书·月令》有更火之文,其篇今亡。

《周书序》:周公辩二十四气之应,以明天时,作《时训》。《唐大衍历议》:七十二候,原于周公《时训》。《月令》虽颇有增益,然先后之次则同。自后魏始载于历,乃依《易轨》所传,不合经义。今改从古。李业兴以来,迄《麟德历》,凡七家,皆以鸡始乳为立春初候,东风解冻为次候,与《周书》相校,二十余日。一行改从古义。《汉上易图》云:“《夏小正》具十二月而无中气,有候应而无日数。《时训》乃五日为候,三候为气,六十日为节。二书详略虽异,大要则同。《易通卦验》所记气候,比之《时训》,晚者二十有四,早者三。当以《时训》为定。故扬子云《太玄》二十四气、关子明《论七十二候》,皆以《时训》。”

《时训》、《月令》七十二候,雁凡四见:孟春,鸿雁来,《夏小正》曰“雁北向”,《吕氏春秋》、《淮南·时则训》曰“候雁北”;《月令注》:今《月令》“鸿”皆为“候”,而不言“北”,盖“来”字本“北”字。康成时犹未误,故曰:“雁自南方来,将北反其居。”其后,传写者因“仲秋鸿雁来”,误以“北”为“来”。仲秋,鸿雁来,《吕氏》、《淮南》曰“候雁来”;季秋,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小正》曰“九月,遰鸿雁”,《吕氏》、《淮南》曰“候雁来”,高诱、许叔重注:以“候雁来”为句;宾爵,老爵也。栖宿人堂宇之间,有似宾客,故曰宾爵。季冬,雁北向,《小正》在正月,《易说》在二月。《正义》谓:节气有早晚。

鱼上冰,《夏小正》曰:“鱼陟负冰。”陟,升也。负冰云者,言解蛰也。《淮南》曰:“鱼上负冰。”注:鲤鱼应阳而动,上负冰也。《盐石新论》谓:《小戴》去一“负”字,于文为阙。然《时训》与《月令》同。《吕氏春秋》亦无“负”字。

仲冬,虎始交。《易通卦验》云:“小寒季冬,鹊始巢。”《诗推度灾》云:“复之日,雉雊鸡乳。”《通卦验》云:“立春。”皆以节气有早晚也。

《月令正义》穹天,虞氏所说,不知其名。按《天文录》云:“虞昺作《穹天论》。”《晋·天文志》云:“虞耸立《穹天论》。”耸、昺,皆虞翻子也。虞喜《安天论》云:“族祖河间立《穹天》。”耸为河间相,然则非昺也。

宿离不贷,蔡邕曰:“宿日所在,离月所历。”

地气上腾,注:农书曰:“土上冒橛,陈根可拔,耕者急发。”《正义》云:“《氾胜之书》也。”唐中和节进农书,按《会要》,乃武后所撰《兆人本业记》三卷。吕温进表云:“书凡十二篇。”《馆阁书目》云:“载农俗四时种莳之法,凡八十事。”

《月令》:冬祀行。《淮南·时则训》:冬祀井。《太玄数》云:“冬为井。”《唐月令》:冬祀井,而不祀行。

鹰化为鸠,阴为阳所化;爵化为蛤,阳为阴所化。堇荼如饴,恶变而美;荃蕙为茅,美变而恶。

《曲礼》,隋王劭勘晋、宋古本,皆无“稷曰明粢”一句,立八疑十二证,以为无此一句。

公孙弘云:“好问近乎知。”今《中庸》作“好学”。

《王制》:太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保傅传》谓:不知日月之时节,不知先王之讳,与大国之忌,不知风雨雷电之眚,太史之任也。愚谓:人君所讳言者,灾异之变;所恶闻者,危亡之事。太史奉书以告君,召穆公所谓史献书也。

《曾子问》于变礼无不讲,《天圆篇》言天地万物之理。曾子之学,博而约者也。

《礼运》,致堂胡氏云:“子游作。”吕成公谓:蜡宾之叹,前辈疑之,以为非孔子语。不独“亲其亲”,“子其子”,而以尧、舜、禹、汤为“小康”,是老聃、墨氏之论。朱文公谓:程子论尧、舜事业,非圣人不能。三王之事,大贤可为。恐亦微有此意。但《记》中分裂太甚,几以帝王为有二道,则有病。

《夏时》、《坤乾》,何以见夏、殷之礼?《易象》、《鲁春秋》,何以见周礼?此三代损益大纲领也,学者宜切磋究之。

《白虎通》云:“《礼运记》曰:‘六情,所以扶成五性也。’今《礼运》无此语。五性:仁、义、礼、智、信。”《韩子·原性》与此合。

人者,天地之心也。仁,人心也。人而不仁,则天地之心不立矣。为天地立心,仁也。

《内则》: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贾谊《新书·胎教篇》:悬弧之礼,东方之弧以梧,南方之弧以柳,中央之弧以桑,西方之弧以棘,北方之弧以枣。五弧五分矢,东南、中央、西北皆三射。其四弧余二分矢,悬诸国四通门之左。中央之弧余二分矢,悬诸社稷门之左。《内则》国君世子之礼,《新书》王太子之礼也。

上帝降衷于民,后王命冢宰降德于民。降德,所以全所降之衷也。元后作民父母,而作之师;冢宰建六典,而教典属焉。故曰:“周公师保万民。”此君相之职也。二《南》之化以身教,《内则》之篇以言教。

养老,在《家语》则孔子之对哀公,在《书大传》则春子之对宣王。记《礼》者兼取之。宣王问于春子曰:“寡人欲行孝弟之义,为之有道乎?”春子曰:“昔者,卫闻之乐正子曰:‘文王之治岐也。’”云云。《吕氏春秋》春居问于齐宣王曰:“今王为太室,群臣莫敢谏。敢问王为有臣乎?”王曰:“为无。”春居曰:“臣请辟矣。”趋而出。王曰:“春子,春子,反,何谏寡人之晚也?”此即《大传》所谓春子,但其名不同。《大传》名卫,《吕氏春秋》名居。

蒙以养正,罔不在厥初生。古者能食能言而教之,自天子至庶人,一也。《慎子》曰:“昔者,天子手能衣而宰夫设服,足能行而相者导进,口能言而行人称辞,故无失言失礼也。”《淮南·主术训》、魏文帝《成王论》、袁宏《后汉纪论》,皆用其语。《通鉴》裴子野论“古者人君养子,能言而师授之辞,能行而傅相之礼”,亦本于此。《淮南》云:“心知规而师傅谕导,耳能听而执正进谏。”魏文帝云:“相者导仪。”袁宏云:“身能衣。”今《慎子》存者五篇,其三十七篇亡。此在亡篇。

六年,教数与方名。数者,一至十也。方名,《汉志》所谓五方也。九年,教数日,《汉志》所谓六甲也。十年,学书计。六书,九数也。计者,数之详,百千万亿也。《汉志》六甲、五方、书计,皆以八岁学之。与此不同。

四十始仕,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古之人自其始仕,去就已轻。“色斯举矣”,去之速也。“翔而后集”,就之迟也。故曰:“以道事君,不可则止。”

孟母曰:“妇人之礼,精五饭,羃酒浆,养舅姑,缝衣裳而已。”程子之母诵古诗曰:“女人不夜出,夜出秉明烛。”唐时有不识厅屏,而言笑不闻于邻者。其习闻《内则》之训欤!

张彦远云:“郑玄未辩楂梨。”按《内则注》“柤梨之不臧者”,谓之未辩可乎?

《玉藻注》士以下皆襌,不合而繂积,如今作幧头为之也。幧,七消反。《后汉》向栩著绛绡头,注:字当作“幧”,古诗云:“少年见罗敷,脱巾著幧头。”《仪礼注》:如今著幓头,自项中而前交额上,却绕髻也。

紫,间色也,孔子恶其夺朱。周衰,诸侯服紫。《玉藻》云:“玄冠紫,自鲁桓公始。”《管子》云:“齐桓公好服紫衣,齐人尚之,五素易一紫。”郑康成以紫为宋王者之后服,贾逵、杜预以紫衣为君服,皆周衰之制也。

皮弁以日视朝,沙随程氏云:“皮弁视朝,明目达聪。若黈纩塞耳,前旒蔽明,乃祀天大裘,而冕,专诚絜也。”

《明堂位》成王命鲁公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春秋意林》曰:“鲁之有天子礼乐,殆周之末王赐之,非成王也。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天子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鲁,实始为墨翟之学。使成王之世鲁已郊矣,则惠公奚请?惠公之请也,殆由平王以下乎?”惠公事见《吕氏春秋·仲春纪》。公是始发此论,博而笃矣。石林、止斋皆因之。

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按《春秋》成公六年,立武宫。武公非始封之君,毁已久而复立,盖僭用天子文、武二祧之礼。《春秋》之所讥,而《记》以为礼乎?

《鲁世家》伯禽之孙[氵费],弑幽公而自立,周昭王之十四年也。诸侯篡弑之祸自此始。《记》谓君臣未尝相弑,不亦诬乎!太史公曰:“揖让之礼则从矣,行事何其戾也。”

孔子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春秋》屡书以讥其僭,又书“新作南门”、“新作雉门”及“两观”,皆僭王制也。若以王,礼为当用,则如泮宫、閟宫,《春秋》不书矣。

《少仪》“朝廷曰退”,进不可贪也。“燕游曰归”,乐不可极也。《学记》以“发虑宪”为第一义,谓所发之志虑,合于法式也。“一年视离经辨志”,一年者,学之始;辨云者,分别其心所趋向也。虑之所发必谨,志之所趋必辨。为善不为利,为己不为人,为君子儒不为小人儒,此学之本也。能辨志,然后能继志,故曰:“士先志。”

畿内为学二,为序十有二,为庠三百,诸侯之国半之,王无咎之言也,陆务观取焉。天子诸侯有君师之职,公卿有师保之义,里居有父师、少师之教。

《列子》云:“古诗言:良弓之子,必先为箕;良冶之子,必先为裘。”张湛注云:“学者必先攻其所易,然后能成其所难。”

《文子》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害也。物至而应,智之动也。智与物接,而好憎生焉。好憎成形,而智怵于外,不能反己,而天理灭矣。”与《乐记》相出入,古之遗言欤。致堂云:“《乐记》,子贡作。”

大学之教也,时教必有正业。朱子曰:“古者唯习《诗》、《书》、《礼》、《乐》,如《易》则掌于太卜,《春秋》则掌于史官,学者兼通之,不是正业。”子思曰:“夫子之教,必始于《诗》、《书》,而终于《礼》、《乐》,杂说不与焉。”
“天理”二字,始见于《乐记》,如孟子“性善”、“养气”,前圣所未发也。

《史记·乐书》引《乐记》而注兼存王肃说,《通典》引《大传》亦取肃注。肃字子雍,《魏志》有传。《集说》以肃为元魏人,误也。有两王肃,在元魏者,字恭懿,不以经学名。

礼主其减,《史记·乐书》作“礼主其谦”。王肃曰:“自谦损也。”礼有报而乐有反,郑注:“报”读为“褒”。孙炎曰:“报,谓礼尚往来,以劝进之。”石声磬,郑注:“磬”当为“罄”。《乐书》作“石声硁口鼎反。硁以立别”。《史记正义》:《乐记》,公孙尼子次撰。

《南风》之诗出《尸子》及《家语》,郑氏注《乐记》云:“其辞未闻。”

艾轩曰:“五音十二律,古也。舜弹五弦之琴以歌《南风》,是琴之全体具五音也。琴之有少宫、少商,则不复有琴;乐之有少宫、少徵,则不复有乐,以繁脆噍杀之调,皆生于二变也。”

三老五更,按《列子》云:“禾生子伯宿于田更商丘开之舍。”更,亦老之称也。

《杂记》里尹主之,注:《王度记》曰:“百户为里,里一尹,其禄如庶人在官者。”《正义》:按《别录》,《王度记》似齐宣王时,淳于髠等所说也。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东夷之子也。”唐扶余璋之子义慈,号海东曾子;颉利之子叠罗支,其母后至,不敢尝品肉。孰谓夷无人哉?

《祭法注》:司命主督察三命。《孝经援神契》谓: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庆,有遭命以谪暴,有随命以督行。《孟子注》云:“命有三名,行善得善,曰受命;行善得恶,曰遭命;行恶得恶,曰随命。”孙子荆诗“三命皆有极”,皆本《援神契》。

《祭义》曰:“术省之。”贾山《至言》:术追厥功。“术”与“述”同。

《孔悝鼎铭》:六月丁亥,公假于大庙。注谓:以夏之孟夏,禘祭。《正义》:哀十五年冬,荆聩得国。十六年六月,卫侯饮孔悝酒而逐之。此云“六月”命之者,盖命后即逐之也。愚按《通鉴外纪目录》,是年六月丁未朔,则无“丁亥”,当阙疑。裴松之曰:“孔悝之铭,行是人非。”

《经解》以《诗》为首;《七略》、《艺文志》、阮孝绪《七录》用《易》居前;王俭《七志》,《孝经》为初。

《坊记》引《论语》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论语》成于夫子之门人,则《记》所谓“子云”者,非夫子之言也。

《坊记注》引《孟子》曰:“舜年五十而不失其孺子之心。”今本云:“五十而慕。”康成注《礼》,必有所据。

孔子曰:“国家有道,其言足以治;国家无道,其默足以容。”盖铜鍉伯华之行也。《大戴礼》、《家语》。曾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易以俟命,不兴险行以侥幸。”《中庸》之言本此。

仁者人也,注:人也,读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问之言。朱文公问吕成公:“相人偶”,此句不知出于何书?疏中亦不说破。吕答未见,当考。《礼记集说》削此二句。《周礼注》,璂读如“薄借綦”之“綦”。盠,读如“旃仆”之“仆”。疏皆以为未闻。

期之丧,达乎大夫。吕与叔之说详矣。朱文公谓:古人贵贵之义。然亦是周公制《礼》以后方如此。故《檀弓》又云:“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亲。”

大经大本,注:大经,《春秋》也。大本,《孝经》也。盖泥于纬书“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之言,其说疏矣。

衣锦尚絅,《书大传》作“尚蘔”,注:蘔,读为“絅”,或为“絺”。

朱文公《答项平父书》云:“子思以来,教人之法,惟以尊德性、道问学两事,为用力之要。子静所说,专是尊德性事。而某平日所论,问学上多,所以为彼学者,多持守可观,而看义理不细。而某自觉于为己为人,多不得力,今当反身用力,去短集长,庶几不堕一边”,即此书观之,文公未尝不取陆氏之所长也。《太极》之书,岂好辩哉!

徐彦伯《枢机论》曰:“中庸镂其心,左阶铭其背。”中庸镂心,未详所出,但有服膺之语。

《乐记》: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名曰“建櫜”。字或作“建皋”。服虔引以解《左传》“蒙皋比”。

《缁衣》叶公之顾命曰:“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人疾庄后,毋以嬖御士疾庄士大夫、卿、士。”《周书·祭公篇》公曰:“汝无以嬖御固庄后,汝无以小谋败大作,汝无以嬖御士疾大夫、卿、士,汝无以家相乱王室而莫恤其外。”叶公,当作“祭公”,疑记《礼》者之误。

深衣方领,朱文公谓:衣领之交,自有如矩之象。续衽钩边者,连续裳旁,无前后幅之缝。左右交钩,即为钩边,非有别布一幅裁之,如钩而缀于裳旁也。康成注:钩边,若今曲裾。文公晚岁去曲裾之制而不用。愚以《汉史》考之,朱勃之衣方领,谓之古制可也。江充之衣曲裾,谓之古制可乎?此文公所以改司马公之说。

《大戴记·投壶篇》末云:“弓既平张,四侯且良。决拾有常,既顺乃让。乃揖乃让,乃[阝齐]其堂。乃节其行,既志乃张。射夫命射,射者之声。御车之旌,既获卒莫。”此命射之辞也。

哀公之问,非切问也,故孔子于问舜冠则不对,于问儒服则不知。

《儒行》言自立者二,言特立者一,言特立独行者一。人所以参天地者,其要在此。如有所立卓尔,颜子言之。立天下之正位,先立乎其大者,孟子言之。

《大学》之“亲民”,当为“新”,犹《金縢》之“新逆”,当为“亲”也。皆传写之误。

古之人,文以达意,非有意于传也。汤《盘铭》以《大学》传,《虞人箴》、《祈招诗》、《谗鼎铭》以《左氏》传,楚狂《沧浪之歌》以孔、孟氏之书传。

知止而后有定,《章句》云:“志有定向。”或问云:“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其说似不同,当以《章句》为正。

子罕却玉,韩起辞环,有无穷之名;季氏之璠玙,向魋之夏璜,有无穷之恶。故曰:“惟善以为宝。”

《乡饮酒义》立三宾以象三光,注:三光,三大辰也。天之政教,出于大辰焉。《公羊传》:大火、心。伐、参。北辰北极。为大辰。汉文帝诏:上以累三光之明。颜注:谓日、月、星。

《春秋正义》引《辨名记》云:“倍人曰‘茂’,十人曰‘选’,倍选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桀’,倍桀曰‘圣’。”《礼记正义》引之,以为蔡氏。《白虎通》引《礼别名记》曰:“五人曰‘茂’,十人曰‘选’,百人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桀’,万桀曰‘圣’。”盖《礼记》逸篇也。

《后汉》崔琦对梁冀曰:“将使玄黄改色,马鹿易形乎?”注:言马鹿而不言玄黄。按《礼器》或素或青,夏造殷因,注云:变白黑言素青者,秦二世时,赵高欲作乱,或以青为黑,黑为黄,民言从之。至今语犹存也。琦所谓“玄黄改色”,即此事也。

《荀子》引《聘礼志》曰:“‘币厚则伤德,财侈则殄礼。’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此即《聘义》所谓“轻财重礼”也。

《后汉·东夷传》:徐夷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檀弓》载:徐容居之对曰:“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于河。”然则驹王即偃王欤?济河即所谓西至河上也。

《易乾凿度》:水为信,土为知。《中庸注》:水神则信,土神则知。服氏注:《左传》土为信。朱文公谓:信犹五行之土。服说是也。

《儒行》云:“其过失可微辨,而不可面数也。”子路喜闻过,善人能受尽言,如讳人之面数,则面谀之人至,而曾子不当三数子夏矣。以是为刚毅,焉得刚?故程子谓游说之士,所为夸大之说。

方悫解《王制》云:“爵欲正其名,故官必特置;禄欲省其费,故职或兼掌。”愚尝闻淳熙中,或言秦桧当国时,遴于除授,一人或兼数职,未尝废事,又可省县官用度,于是要官多不补。御史中丞蒋继周论之曰:“往者权臣用事,专进私党,广斥异己,故朝列多阙。今独何取此?朝臣俸禄有限,其省几何?而遗才乏事,上下交病,且一官治数司而收其禀,裴延龄用以欺唐德宗也。”以是观之,则兼职省费,岂王者之制乎?

《周官》上公九命,《王制》有加则赐,不过九命。伏生《大传》谓:诸侯三年一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有功者,天子一赐以车服弓矢,再赐以秬鬯,三赐以虎贲百人,号曰命诸侯。此言三赐而已。《汉武纪》元朔元年,有司奏议曰:“古者诸侯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九锡始见于此。遂为篡臣窃国之资,自王莽始。《礼纬含文嘉》有九锡之说,亦起哀、平间。饰经文奸以覆邦家,汉儒之罪大矣。

《表记》殷人先罚而后赏,汉武帝谓殷人执五刑以督奸,皆言殷政之严也。《书》曰:“代虐以宽。”《诗》曰:“敷政优优。”岂尚严哉?

仁右道左,仁对道而言。张宣公以为言周流运用处。右为阳,而用之所行也;左为阴,而体之所存也。

国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司马公曰:“礼别嫌明微。大夫贵,近于君,故推而远之,以防僭逼之端。士贱,远于君,虽与之同物,无所嫌也。”

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弟子累其师,李斯、韩非之于荀卿也。弟子贤于师,卢植、郑玄之于马融也。

《曲礼》:刑不上大夫。《家语》:冉有问刑,不上于大夫。孔子曰:“凡治君子,以礼御其心,所以属之以廉耻之节也。”其言与《贾谊书》同,而加详焉。谊盖述夫子之言也。《秋官·条狼氏》誓大夫曰:“鞭”,恐非周公之法。

《文子》曰:“圣人不惭于影,君子慎其独也。”《刘子》曰:“独立不惭影,独寝不愧衾。”高彦先《谨独铭》曰:“其出户如见宾,其入虚如有人。其行无愧于影,其寝无愧于衾。”四句并见《刘子》。

《大学章句》咏叹淫液,刊本误为“淫泆”。

《月令》言“来岁”者二:季秋为来岁受朔日,秦正建亥也;季冬待来岁之宜,夏正建寅也。《月令》作于秦,虽用夏时,犹存秦制。《淮南·时则训》与《月令》同。汉太初以前,犹以十月为岁首。

《理道要诀》云:“周人尚以手抟食,故《记》云:‘共饭不泽手。’盖弊俗渐改未尽。今夷狄及海南诸国、五岭外人,皆手抟食,岂若用匕箸乎?三代之制祭立尸,自秦则废,后魏文成时,高允献书云:‘祭尸久废,今俗父母亡,取状貌类者为尸,败化黩礼,请厘革。’又周、隋《蛮夷传》:巴、梁间为尸以祭。今郴道州人祭祀,迎同姓伴神以享,则立尸之遗法,乃本夷狄风俗,至周未改耳。以人殉葬,至周方革,犹未能绝。秦穆公魏颗之父陈乾昔。今戎狄尚有之,中华久绝矣。”

《少仪》盩,警枕也。谓之盩者,盩然警悟也。司马文正公以圆木为警枕,少睡则枕转而觉,乃起读书。

舜葬苍梧之野,薛氏曰:“《孟子》以为卒于鸣条。《吕氏春秋》:舜葬于纪。苍梧山,在海州界,近莒之纪城。鸣条亭,在陈留之平丘。”今考《九域志》,海州东海县,有苍梧山。

《儒行》言儒之异十有七条,程子以为非孔子之言,胡氏谓游、夏门人所为,其文章殆与荀卿相类。

古者,无一民不学也。二十五家为闾,闾同一巷。巷有门,门有两塾。上老坐于右塾,为右师;庶老坐于左塾,为左师。出入则里胥坐右塾,邻长坐左塾,察其长幼揖逊之序。新谷已入,余子皆入学。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所谓家有塾也。闻之先儒曰:“先王之时,其人则四民也,其居则六乡、三采、五比、四闾也,其田则一井、二牧、三屋、九夫也,其官则三吏、六联、五侯、九伯也,其教则五典、十义、六德、六行也,其学则五礼、六乐、五射、六驭、六书、九数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正岁孟月之吉,党正社禜之会,读法饮射,无非教也。弟子之职,摄衣、沃盥、执帚、播洒、馔馈、陈膳、执烛、奉席,无非学也。汉犹有三老,掌教化,父兄之教,子弟之率,余论未泯。清议在乡党,而廉耻兴焉;经学有师法,而义理明焉。吁,古道何时而复乎!

絜矩,学者之事也。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圣人之事也。

孔子射于矍相之圃,吕与叔曰:“孔子温良恭让,其于乡党,似不能言,未闻拒人如是之甚,疑不出于圣人,特门人弟子逆料圣人之意而为此说。将以推尊圣人,而不知非圣人之所当言。”此言可以厉浮薄之俗,故表而出之。

大戴礼记

《大戴礼》《哀公问》、《投壶》二篇,与小戴无甚异。《礼察篇》首与《经解》同,《曾子大孝篇》与《祭义》相似,而《曾子》书十篇皆在焉。《劝学》、《礼三本》见于《荀子》。《保傅篇》,则《贾谊书》之《保傅》、《傅职》、《胎教》、《容经》四篇也,《汉书》谓之《保傅传》。

《大戴礼》卢辩注,非郑氏。朱文公引《明堂篇》郑氏注云:“‘法龟文’,未考《北史》也。”

《易本命篇》与《家语》同,但《家语》谓:子夏问于孔子,孔子曰:“然。吾昔闻老聃,亦如汝之言。”子夏曰:“商闻《山书》曰。”云云。大戴以“子曰”冠其首,疑此篇子夏所著,而大戴取以为《记》。

《践阼篇》载武王十七铭,《后汉·朱穆传》注引《太公阴谋》,武王衣之铭曰:“桑蚕苦,女工难,得新捐故后必寒。”镜铭曰:“以镜自照见形容,以人自照见吉凶。”觞铭曰:“乐极则悲,沉湎致非,社稷为危。”《崔癙传》注引《太公金匮》,武王曰:“吾欲造起居之诫,随之以身。”几之书曰:“安无忘危,存无忘亡。熟惟二者,必后无凶。”杖之书曰:“辅人无苟,扶人无咎。”《太平御览》诸书引《太公阴谋》:笔之书曰:“毫毛茂茂,陷水可脱,陷文不活。”箠之书曰:“马不可极,民不可剧。马极则踬,民剧则败。”又引《金匮》,其冠铭曰:“宠以著首,将身不正,遗为德咎。”书履曰:“行必虑正,无怀侥幸。”书剑曰:“常以服兵,而行道德。行则福,废则覆。”书车曰:“自致者急,载人者缓。取欲无度,自致而反。”书镜曰:“以镜自照,则知吉凶。”门之书曰:“敬遇宾客,贵贱无二。”户之书曰:“出畏之,入惧之。”牖之书曰:“窥望审,且念所得,可思所忘。”钥之书曰:“昏谨守,深察讹。”砚之书曰:“石墨相著而黑,邪心谗言,无得汙白。”书锋曰:“忍之须臾,乃全汝躯。”书刀曰:“刀利硙硙,无为汝开。”书井曰:“原泉滑滑,连旱则绝。取事有常,赋敛有节。”蔡邕《铭论》谓:武王践阼,咨于太师。作席几、楹杖、器械之铭十有八章。参考《金匮》、《阴谋》之书,则不止于十八章矣。书于篇后,俾好古者有考。

武王东面而立,师尚父西面道丹书之言。皇氏曰:“王在宾位,师尚父在主位,此王廷之位。若寻常师徒之教,则师东面,弟子西面,与此异。”

山谷以太公所诵丹书及武王铭,书于坐之左右,以为息黥补劓之方。朱文公亦求程可久,写《武王践阼》一篇,以为左右观省之戒。《仪礼经传》删“且臣闻之”至“必及其世”。《大学或问》因汤盘铭及武王之铭。

《大戴记》之《夏小正》,《管子》之《弟子职》,《孔丛子》之《小尔雅》,古书之存者,三子之力也。

《诰志篇》孔子曰:“古之治天下者必圣人。圣人有国,则日月不食,星辰不孛。”慈湖谓:尧、舜、禹之时,历年多无日食。至太康失邦,始日食。历家谓日月薄食,可以术推者,衰世之术也,而亦不能一一皆中。一行归之君德,颇与孔子之言合。一行之术精矣,而有此论,则诚不可委之数。

《说苑》引子思曰:“学所以益才也,砺所以致刃也。吾尝幽处而深思,不若学之速;吾尝跂而望,不若登高之博见。故顺风而呼,声不加疾,而闻者众;登丘而招,臂不加长,而见者远。故鱼乘于水,鸟乘于风,草木乘于时。”与《大戴礼》、《荀子·劝学篇》略同。隋、唐《志》又有蔡邕《劝学篇》一卷,《易正义》引之云:“鼫鼠五能,不成一伎术。”晋蔡谟读《尔雅》不熟,几为《劝学》死。谓《劝学篇》也。《荀子》梧鼠,大戴云“鼫鼠”。蟹六跪二螯,大戴云“二螯八足”。

《曾子》曰:“与君子游,如长日加益而不自知也。”董仲舒之言本于此。“行其所闻,则广大矣。”仲舒云:“行其所知,则光大矣。”

《曾子制言》曰:“良贾深藏如虚,君子有盛教如无。”与《史记》、《老子》之言略同。

《公符篇》载孝昭冠辞,其后氏曲台所记欤?《后汉·礼仪志》注引《博物记》云。迎日辞,亦见《尚书大传》。三句与《洛诰》同。

《哀公问五义》云:“穆穆纯纯,其莫之能循。”《荀子》云:“缪缪肫肫,其事不可循。”盖古字通用。杨倞注:缪,当为“胶”。“肫”与“訰”同。非也。

贾谊“审取舍”之言,见《礼察篇》。

《四代篇》引《诗》云:“‘东有开明’,避景帝讳也。于时鸡三号,以兴庶虞,庶虞动,蜚征作。啬民执功,百草咸淳。”庶虞,盖山虞、泽虞之属。马融《广成颂》用“飞征”。

《虞戴德篇》:昔商老彭及仲隗,政之教大夫,官之教士,技之教庶人。仲隗当考。

《小辨篇》子曰:“缀学之徒,安知忠信?”刘歆书“缀学之士”,本此。

传言以象,反舌皆至。象者,象胥,舌人之官也。

《尔雅》以观于古,足以辨言矣。注谓:依于《雅》、《颂》。张揖云:即《尔雅》也。《尔雅》之名,始见于此。

《保傅篇》:灵公杀洩冶,而邓元去陈以族从。邓元事唯见于此,当考。

《文王官人篇》:其少不讽诵,其壮不论议,其老不教诲,亦可谓无业之人矣。此言可以儆学者。

傅氏《夏小正序》:郑注《月令》引《小正》者八。今按《月令》孟冬讲武,注引《夏小正》十一月王狩,凡引《小正》者九。《诗·七月》笺引《小正》者一。朱子发曰:“《夏小正》具十二月而无中气,有候应而无日数。至《时训》乃五日为候,三候为气,六十日为节。岂《时训》因《小正》而加详欤?”

孔子《三朝》七篇,《艺文志注》:孔子对鲁哀公语也。三朝见公,故曰三朝。《大戴礼记》《千乘》、《四代》、《虞戴德》、《诰志》、《小辨》、《用兵》、《少间》,凡七篇。

《乐纬动声仪》颛顼之乐曰《五茎》,帝喾之乐曰《六英》,《汉志》、《白虎通》云:“《六茎》、《五英》。”《帝王世纪》:高阳作《五英》、高辛作《六茎》。《列子注》以《六莹》为帝喾乐,《淮南子注》以《六莹》为颛顼乐。《通鉴外纪》云:“《汉志》、《世纪》仿六乐撰其名,故多异。”

徐景安《乐章文谱》曰:“五音合数,而乐未成文。案旋宫以明均律,迭生二变,方协七音。乃以变徵之声,循环正徵;复以变宫之律,回演清宫。其变徵以变字为文,其变宫以均字为谱。唯清之一字,生自正宫,倍应声同,终归一律。”陈晋之《乐书》谓:二变四清,乐之蠹也。四清之名,起于钟磬二八之文;二变之名,起于六十律旋宫之言,非古制也。朱文公曰:“半律,《通典》谓之子声,此是古法。但后人失之,而唯存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四律,有四清声,即半声是也。变宫、变徵,始见于《国语注》。《后汉志》乃十二律之本声,自宫而下,六变七变而得之者,非清声也。凡十二律皆有二变,一律之内通五声,合为七均。祖孝孙、王朴之乐皆同。所以有八十四调者,每律各添二声而得之也。”正声是全律之声,如黄钟九寸是也。子声是半律之声,如黄钟四寸半是也。宫与羽,角与徵,相去独远,故于其间制变宫、变徵二声。《仁宗实录·叙皇祐新乐》云:“古者黄钟为万事根本,故尺量权衡,皆起于黄钟。至晋、隋间,累黍为尺而以制律,容受卒不能合。及平陈得古乐,遂用之。唐兴,因其声以制乐,其器虽无法,而其声犹不失于古。王朴始用尺定律,而声与器皆失之。太祖患其声高,特减一律,至是又减半律。然太常乐比唐之声犹高五律,比今燕乐高三律,失之于以尺而生律也。”其言皆见于范蜀公《乐书实录》,盖蜀公之笔也。房庶言以律生尺,蜀公谓黄帝之法也。司马公谓:胡、李之律生于尺,房庶之律生于量,皆难以定是非。蔡季通谓:律度量衡言盖有叙,若以尺寸求之,是律生于度;若以累黍为之,是律生于量,皆非也。故自为律吹之而得其声。蜀公父名度,故以度量为尺量。然《实录》不宜避私讳。

《淮南子·天文训》云:“律以当辰,音以当日。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京房六十律,钱乐之三百六十律,本于此。

《考工记·磬氏》疏:案《乐》云:“磬前长三律二尺七寸,后长二律尺八寸。”朱文公问蔡季通,不知所谓“乐”云者是何书?今考《三礼图》,以为《乐经》。《书大传》亦引《乐》曰:“舟张辟雍,鸧鸧相从。”汉元始四年,立《乐经》。《续汉志》鲍邺引《乐经》。今其书无传。

晋戴邈上表曰:“上之所好,下必有过之者焉。是故双剑之节崇,而飞白之俗成;挟琴之容饰,而赴曲之和作。”盖用阮籍《乐论》之语。《乐论》云:“吴有双剑之节,赵有挟琴之容。”

乐名,周以“夏”,宋以“永”,梁以“雅”,周、隋以“夏”,唐以“和”,本朝以“安”。

傅玄《琴赋》:齐桓曰“号钟”,楚庄曰“绕梁”,相如曰“燋尾”,伯喈曰“绿绮”。《宋书·乐志》曰:“世云燋尾,伯喈琴。以傅氏言之,非伯喈也。”今按《蔡邕传》注引《琴赋序》:相如“绿绮”,蔡邕“焦尾”。《宋志》恐误。

嵇叔夜《琴赋》:曲引所宜,则《广陵》、《止息》。李善注:应璩《与刘孔才书》曰:“听《广陵》之清散。”傅玄《琴赋》曰:“马融谭思于《止息》。”明古有此曲。韩皋谓:嵇康为是曲,当晋、魏之际,以魏文武大臣败散于广陵始;晋虽暴兴,终止息于此。今以《选》注考之,《广陵散》、《止息》,皆古曲,非叔夜始撰也。魏扬州刺史治寿春,亦非广陵。顾况《广陵散记》云:“曲有《日宫散》、《月宫散》、《归云引》、《华岳引》,然则‘散’犹‘引’也,败散之说非矣。”

铜山西崩,灵钟东应,《世说注》引东方朔樊英事。《乐纂》又谓:晋人有铜澡盘自鸣,张茂先曰:“此器与洛阳钟声谐,宫中撞钟,故鸣。”

《朱子语录》云:“《汉·礼乐志》刘歆说乐处亦好。”《汉志》无刘歆说乐,此记录之误。《近思续录》亦误取之。隋牛弘引刘歆《钟律书》,出《风俗通》。

周无射之钟,至隋乃毁。唐显庆之辂,至本朝犹存。物之寿亦有数邪!

徐氏之礼,善盘辟之容,而不能明其本;制氏之乐,纪铿枪之声,而不能言其义。汉世所谓礼乐者,叔孙通之仪,李延年之律尔。礼缺而乐遂亡,徐氏之容,制氏之声,亦不复传矣。

夏侯太初《辩乐论》:伏羲有《网罟》之歌,神农有《丰年》之咏,黄帝有《龙衮》之颂。元次山《补乐歌》有《网罟》、《丰年》二篇。《文心雕龙》云:“二言肇于黄世,《竹弹》之谣是也。”《竹弹歌》见《吴越春秋》。

韩文公《琴操》十首,琴有十二操,不取《水仙》、《坏陵》二操。

范蜀公《议乐》曰:“秬一稃二米,今秬黍皆一米。”杨次公非之曰:“《尔雅》秬,黑黍。秠,一稃二米。其种异。以为必得秠然后制律,未之前闻也。”晁子止曰:“纵黍为之则尺长,律管容黍为有余,王朴是也。横黍为之则尺短,律管容黍为不足,胡瑗是也。”

《新唐书·乐志》多取刘贶《太乐令壁记》。

《吕才传》云:“制尺八,凡十二枚,长短不同,与律谐契。”尺八,乐器之名见《摭言》、《逸史》。《仙隐传》:房介然善吹竹笛,名曰“尺八”。

《文子》曰:“听其音则知其风,观其乐即知其俗,见其俗即知其化。”与《乐记》意同⑥。

《吕氏春秋》“齐之衰也,作为大吕。”即《乐毅书》所云“大吕陈于元英”者。

孔子鼓瑟,有鼠出游,狸微行造焉,获而不得,而曾子以为有贪狼之志。客有弹琴,见螳螂方向鸣蝉,惟恐螳螂之失也,而蔡邕以为有杀心。二事相类。

《琴操》曰:“聂政父为韩王治剑不成,王杀之。时,政未生。及长,入太山,遇仙人,学鼓琴。七年,琴成入韩。”岂韩有两聂政与?

范蜀公曰:“清声不见于经,唯《小胥注》云:‘钟磬者编次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虡,谓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声,其声愈高。国朝旧有四清声,置而弗用。至刘几用之,与郑、卫无异。”今考皇祐二年,王尧臣等言:准正声之半,以为十二子声之钟,故有正声、子声各十二。子声即清声也。唐制以十六为小架,二十四为大架,今太常钟垂十六。旧传正声之外,有黄钟至夹钟四清声。又乐工所陈,自磬、箫、琴、龠、巢笙五器,本有清声。埙、篪、竽、筑、瑟五器,本无清声。刘几用四清声,未可以为非。

西山先生曰:“礼中有乐,乐中有礼。朱文公谓:严而泰,和而节。礼胜则离,以其太严,须用有乐。乐胜则流,以其太和,须用有礼。”

致堂胡氏曰:“礼、乐之书,其不知者,指《周官》、《戴记》为《礼经》,指《乐记》为《乐经》。其知者曰:‘礼、乐无全书。’此考之未深者。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是《诗》与《乐》相须,不可谓乐无书。《乐记》则子夏所述也。至于礼,夫子欲为一书而不果成,夏杞、殷宋之叹是也。”

鲁虽赐以天子之礼乐,其实与天子固有隆杀也。乐有夷蛮而无戎狄也;门有雉、库而无皋、应也。尊用四代之尊,而爵无虞氏之爵也;俎用四代之俎,而豆无虞氏之豆也。其后鲁公僭天子之制,三家僭鲁公之制,陪臣僭三家之制。然鲁有郊庙之礼,始于惠公之请,在平王东迁之后。说见前。

乡饮酒,升歌三终,《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笙入三终,《南陔》、《白华》、《华黍》。间歌三终,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合乐三终。《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周南》、《召南》,《燕礼》谓之乡乐,亦曰“房中之乐”。大射,歌《鹿鸣》三终,《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管《新宫》三终。其篇亡。笙诗无辞,则管诗亦无辞。《左传》:宋公享昭子,赋《新宫》。则《新宫》有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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