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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机关、参公单位人员养老金申领流程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独特的乌冬面

上海市机关参公单位人员养老金申领流程

事项名称

机关参公单位人员养老金申领

办理地点

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

3、关于上海市机关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7)1号]。

申请条件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办理材料

1、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机关参公单位人员上海市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原件、《上海市公务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审批表》复印件;

3、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4、根据单位人员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局级干部退休,需市委组织部或相关部门的批复复印件;

(2)具有警衔的人民警察,需携带《人民警察警衔变动审批表》复印件;

(3)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由户口所在街道(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的《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或《申请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证明》原件。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单位办事人员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单位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单位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单位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单位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30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1、《养老金申领表(机关)》(申字3表);

2、《领取养老金方式确认表》[申字1表(附表)]。

(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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