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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说明出处典故例子补充资料

三纲五常(sān gāng wǔ cháng)的解释说明

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仁、义、礼、智、信。封建礼教提倡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

三纲五常的出处/典故

《白虎通·三纲六纪》:“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汉·王充《论衡·问孔》:“五常之道,仁、义、智、信也。”

三纲五常的例子

先生九经皆通,无书不读,岂不晓~之理? ★元·贾仲名《萧淑兰》第二折

三纲五常的补充资料

三纲五常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

“纲”在此处是做表率的意思。

三纲五常(纲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为历代儒客尊崇,儒教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政治制度。

其重视主观意志力量,注重气节、品德,自我节制、发奋立志,强调人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等。约等同于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之说。

三纲”即《礼纬·含文嘉》中说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也就是所谓的“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

五常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都是正能量。

词语形成发展

“三纲五常”的形成与发展

三纲、五常两词,出自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期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

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三纲五常之说,起于董仲舒,完成于朱熹。但是董仲舒没有将“三纲”和“五常”并提连称,首次并提连称的是东汉后期的经学家马融。这种并提连称意味着封建思想家终于把封建纲纪和处理这种纲纪的道德原则结合为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政治伦理道德体系。宋朝时期,“朱熹发展天理说,把“三纲五常”与“天理”联结在一起,他认为三纲、五常是天理的展开,是“天理”体现于社会规范的当然的产物,是永恒不变的协调社会关系的妙药”,至此,朱熹的“理一分殊”论便成为社会生活秩序的规范了。

词语涵义

  关于三纲的涵义,朱熹指出,“三纲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之中,“父为子纲”是基础,而它所要求的社会规范就是孝敬,这里的孝是指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服从,父母有过错,做子女的也只能柔声以谏,不能触怒父母,“按照“父子相隐,直在其中”原则,子女隐瞒父母的罪责和过失,是符合天理人情的。在父母面前,子女唯一明确的是孝敬,社会规范中的是非,善恶的标准都可不予考虑”。对父母行孝的延伸物就是弟对兄的“悌”,孝与悌是人子与兄弟的行为规范。孝悌是子、弟的责任和使命。朱熹把孝悌作为维系“父为子纲”的核心和纽带。

三纲之中,朱熹认为“君为臣纲”当是其首,对应的行为规范就是“忠”。所谓“忠”就是对君主尽心竭力,全心全意,毫无隐瞒,在朱熹看来,如果君待臣以礼,臣待君以忠,各自做好自己的角色,天下就会太平安定。忠是下对上的社会规范理念,“而‘恕’是维持社会平衡,体现上对下的社会规范理念”。恕通俗的意思就是理解,体谅他人,为他人着想。恕在社会互动中具有重要地位,是预知他人行为,维持良好社会秩序的社会态度。  对于“夫为妻纲”,朱熹也非常重视。夫妻构成的家庭式人伦关系得以产生的基础,而对应的行为规范是“节”,朱熹所赞同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正是对这种行为规范的体现。他极力赞赏当地的孝子、孝孙、义夫、节妇,并贬斥夫丧改嫁的做法。  朱熹不但宣扬“三纲”,还倡导“五常”,把它作为各种社会关系之间准则。在朱熹看来,仁、义、理、智、信五常的核心是仁。所谓“仁”就是内在的爱心,“仁者,爱也”,但是,“儒家的仁爱并非无差别的兼爱,而是强调爱的差异性、差等性,首先表现为扮好家庭中的基本角色,尽到孝悌,然后才是对上尽忠,对他人尽责等。这里贯彻的是儒家“亲亲”与“尊尊”的原则”。

那么仁、义、礼、智、信表现于行为又是什么?朱熹指出,“仁”是“爱人”“人道”的意思;“义”是承担合理的责任的意思;“礼”是道德约束,起到为达到“义”而预防的作用;“智”是指知识,尤其是现代知识经济的时代我们更需要;“信”是信任、诚信的意思。“仁表现于恻隐之心;礼表现为恭敬;义表现为羞恶;智是明辨之理,其心理表现为是非;信表现为忠信。在朱熹看来,如果人们能真正掌握天理,恪守三纲,并拥有“五常”,在人们的生活中,都能有恻隐之心、行恭敬、知羞耻、辨是非、守忠信,社会将会安定和谐,这也正是朱熹的“三纲五常”之说的目的之所在”。

三纲: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

《礼纬·含文嘉》云: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矣。

五常

至于五常,爱之仁,正之义,君之礼,哲思智,情同信,春生化万物而成仁,秋刚正利收而为义,礼是形式,智为思想,信是保证。

(1)五常:仁、义、礼、智、信。

五常又称“五典”,即五种行为规则。语出《尚书·泰誓下》:“狎辱五常”。

孔颖达疏云:“五常即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2)五常:据说指“五伦”,古人所谓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种人伦关系。用忠、孝、悌、忍、善为“五伦”关系准则。

孟子认为: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故应忠;父子之间有尊卑之序,故应孝,兄弟手足之间乃骨肉至亲,故应悌;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故应忍;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故应善;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

演变

董仲舒的“五伦”

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

“五常之道”实际上是“三纲”的具体化。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坚持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

“三纲”“六纪”

汉-班固(32~92)撰《白虎通义》中国汉代讲论五经同异,统一今文经义的一部重要著作。《白虎通义》总结了两汉经学的成果,集两汉今文经学大成之作,主要内容为记述白虎观会议关于经学之议论,大部分为复述董仲舒的学说及基本观点,并有所发挥。并提出了“三纲”、“六纪”的伦理金条,“三纲”是“署为数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六纪”为“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认为“三纲法天地人,六纪法六合”,“六纪”是从“三纲”而来,是“三纲”之纪,把封建社会的伦理关系说成合乎天意的、永恒的自然关系。《白虎通义》以三纲五常为核心构建了一整套神学目的论和政治伦理思想体系,通过一系列的具体制度充分体现出来,在东汉时期实际上起了法典作用。

朱熹“三纲五常”

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联用。

名教观念最初也始于孔子。孔子强调以等级名份教化社会,认为为政首先要“正名”,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董仲舒倡导审察名号,教化万民。西汉武帝时,把符合统治利益的政治观念、道德规范等立为名分,定为名目,号为名节,制为功名,用它对百姓进行教化。称“以名为教”。其内容主要就是三纲五常。但“名教”这个词的出现是在魏晋时期,用来指以孔子的“正名”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礼教。魏晋时期围绕“名教”与“自然”的关系展开了论辩。王弼糅老庄思想于儒,认为名教出于自然;嵇康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西晋郭象则认为名教即自然。宋明以后,名教被称作“天理”,成为禁锢人们言行的桎梏。如违犯伦理纲常,即被视为“名教罪人”。

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起到了一定的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示例:可是像我这样出身名门,幼读诗书,对圣人三纲五常之教,不敢稍忘。(姚雪垠《李自成》)

中国传统的启蒙教育读物《三字经》里也明确写道:“三纲者,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由此亦可见“三纲五常”做为中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道德标准于儒家思想的发扬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历史地位

“三纲五常”作为为中国宗法社会最基本的伦理道德,也是维护宗法等级秩序的重要支柱。三纲强调封建主义人伦关系的尊卑与高低、主从关系;五常强调处理人伦关系的道德准则。无论是三纲还是五常,其核心就是确立和维护法定的封建社会尊卑贵贱的等级序列,由此强调等级的不可逾越,对这一政治伦理原则,封建时代的正统思想家,都拥护它并围绕着它来思维。 作为封建社会道德准则的三纲五常,对封建时期的传统社会和专制政治起到了稳定作用,一方面“三纲”是封建社会控制系统的核心,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社会的安定和谐,三纲的神圣化与绝对化,有利于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另一方面“三纲五常”已成为封建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理论武器,对人们进行思想控制,它束缚了人们思想和行动。压抑了古代人们的自然欲求。在“君为臣纲”方面,强调统治阶级内部的尊卑秩序,明确他们之间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关系,使国家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不至于经常地颠覆和骚乱。在“父为子纲”中子女唯一必须明确的就是孝敬,即使父母有错也不能反对,社会规范中的是非、善恶的标准都可不予考虑。虽然这一规范在管教子女方面有一定作用,但其过于束缚和保守的理念很明显已经在现代社会中失去了其影响力,这也是传统文化的不足之处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被淘汰的表现。“夫为妻纲”在古代过于压制女性的权力和地位,饿死事小,贞洁事大,男女之间牵手都会被指责,而在现代“二奶”之风盛行的情形下它有了它新的概念,做丈夫的不能违背自己在感情上的承诺,要真正成为‘纲’。“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导致了三纲的变异,最终成为阻滞社会发展的腐朽道德。

古代社会歧视女性,这是中国古代社会思想的一大弊端,在我们当今社会应该更加关爱女性。现在女性的地位相比古代有了很大的提高。据全国妇联统计,仅到2001年,中国政府中已有正副女部长14名,中国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6.7%,比10年前上升了5.8个百分点,其中党政群机关县处级以上女干部达8万多人,比10年前增加1.7倍;在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代表,女性比例比十五大提高了1.2个百分点。正在召开的全国“会上”,妇女代表有604名,占代表总数的20.24%。如今,几乎在中国所有行业中,都能看到中国女性们自信、勇敢、活跃的身影。特别是都市中,用知识武装起来的“白领”女性,比起老一辈“半边天”们,她们更加开放地享受着个性发展的自由与欣喜。这足以见得现在社会女性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  那么,当今我们可否对“三纲”赋予新的涵义。本文认为三纲在当今社会更应该表现为一种表率和责任,而不是束缚和压迫。“君为臣纲”应该表现为领导要为其他工作人员作好表率。“父为子纲”表现为当父母的要为子女作好表率。“夫为妻纲”就是丈夫要为妻子作好表率。同时,“纲”是可以变化的,人与人之间应当互为表率,互相督促,互相尊重,共同进步。对于五常。常可以是伦常、做人的准则。仁、义、礼、智、信五常,其内涵深刻,它是中国人在几千年历史中积淀的宝贵文化遗产,是传统道德的精华,是衡量人品的标准,它对于维系社会人伦、促进社会进步有重要作用。

对于五常的重新认识,我们应该丢掉传统的思维定式,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旧道德就不好,凡是封建社会流行的道德就不好。我们应看到:五常之类的道德并不从属于哪一个阶级,任何一个社会或群体都可以利用和改造这些道德,为本社会和本群体利用。在充分肯定“五常”的同时,我们还可以对其赋予一些新时代的涵义。如爱人,孔子讲“泛爱众”,这个众在现在社会应该是值得爱的人,而不是众生。义,不仅要讲义气,还应注重义气的分寸,坚持适度的原则。礼,应倡导文明礼貌的言谈举止,但应反对复杂的庸俗之礼。智,应努力提高全民的智商和知识储备,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知识,而不是耍小聪明。信,在市场经济中最为重要,“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市场经济要坚持以诚信为本,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总之,三纲五常不是一无是处,我们不能“一刀切”。三纲还可以“出新”,五常则可以大加倡导。如果我们恰当地利用传统道德精华,“化腐朽为神奇”,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将会焕发出更大的活力,善言古者必有节于今”,“三纲”中不足之处,是应予以唾弃的,而“五常”中则包含着许多积极因素,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应予以继承和发扬。

社会评价

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意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教育思想至今,中国二千余年的传统文化都是围绕儒家“三纲五常”而来,领导者通过“三纲五常”来规范社会道德使社会各阶层安居乐业。人们遵守道义,而不是遵循某个人的言论和制度,与人性与真理相通。相比今天的社会发展,看上去貌似停滞不前,实际也是一直遵守着孔门四科:德行、言语、政事和文学,维持了社会的稳定。

积极作用

对塑造中华民族性格起积极作用:如重视主观意志力量,注重气节、品德,自我节制、发奋立志,强调人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等。

他山之石——韩国学者赵骏河在他的《东方伦理道德》(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5月第一版)一书中对“三纲”解释如下:“纲”具有“模范”的意义,在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中,“君为臣纲”就是说上级是下级的模范,“父为子纲”是说父母是孩子的模范,“夫为妻纲”是说丈夫是妻子的模范。模范具有带头和示范的决定作用,是主导的方面。

赋予“三纲”以“模范”和“示范”的意义,说明在“三纲”的伦理关系中,主导方应该承担起更多的道德责任和社会义务,“当家作主”既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在“君臣体系”、“父子体系”和“夫妻体系”中,“三纲”体现了整体性、主导性和有效性,如果没有这个“纲”,就难免出现互相推诿、彼此扯皮、责任纠缠不清的问题。有了“三纲”,复杂的社会、家庭关系就会有一个简单有效的处理方法,纲举目张,事半功倍。

汉儒神化

《易纬》作为汉儒神化《易经》的作品,在大谈天地阴阳的同时,也忘不了讲儒家的三纲五常。

《乾凿度》卷上说:《易》者,所以经天地、理人伦而明王道。是故八卦以建,五气以立,五常以之行,象法乾坤,顺阴阳,以正君臣、父子、夫妇之义。只要君臣、父子、夫妇之义正了,于是人民乃治,君亲以尊,臣子以顺,群生和洽,各安其性。也就是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的三纲是古代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除了三纲之外,《易纬》还以大量的篇幅对仁、义、礼、智、信五常的永恒合理性进行了论证。《乾凿度》卷上说:人生而应八卦之体,得五气以为五常,仁、义、礼、智、信是也。夫万物始出于震;震,东方之卦也,阳气始生,受形之道也,故东方为仁。成于离;离,南方之卦也,阳得正于上,阴得正于下,尊卑之象定,礼之序也,故南方为礼。入于兑;兑,西方之卦也,阴用事而万物得其宜,义之理也,故西方为义。渐于坎;坎,北方之卦也,阴气形盛,阴阳气含闭,信之类也,故北方为信。夫四方之义,皆统于中央,故乾、坤、艮、巽,位在四维。中央所以绳四方行也,智之决也,故中央为智。故道兴于仁,立于礼,理于义,定于信,成于智。五者,道德之分,天人之际也。圣人所以通天意,理人伦,而明至道也。很显然,《易纬》的这段话,是用其卦气说来附会、说明仁、义、礼、智、信这五常禀于五气、合于天。

《易纬》的这段论述,比董仲舒的以五行论证忠、孝更加系统而有条理,但也更加充满了神学色彩。

三纲五常作用

教化臣民

三纲五常是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被用于教化天下、维护社会伦理。

禁锢思想

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成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2000多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三纲是儒家奴化思想的根源,扭曲了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之说。其核心是从于正理或无条件服从于上下关系,三纲立足于关系下的服从,而孔子立足于正理,倡导无论地位都该依正理尽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