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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说明出处典故例子补充资料

舍本逐末(shě běn zhú mò)的解释说明

舍:舍弃;逐:追求。抛弃根本的、主要的,而去追求枝节的、次要的。比喻不抓根本环节,而只在枝节问题上下功夫。

舍本逐末的出处/典故

《汉书·食货志》:“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奸邪不可禁,原起于钱。”

舍本逐末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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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本逐末的补充资料

舍本逐末

舍本逐末,汉语成语,拼音为shěběnzhúmò,比喻做事不注意根本,而只抓细微末节。抛弃事物根本、主要的部分,而去追求枝节、次要的部分。比喻做事不抓住主要的问题,而专顾细枝末节。多用于指轻重主次颠倒,不会明辨轻重缓急。

拼音

shěběnzhúmò

解释

比喻做事不注意根本,只抓细微末节。抛弃事物根本、主要的部分,而去追求枝节、次要的部分。比喻做事不抓住主要的问题,而专顾细枝末节。多用于指轻重主次颠倒,不会明辨轻重缓急。

典籍

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上农》:民舍本而事末则不令,不令则不可以守,不可以战。民舍本而事末则其产约,其产约则轻迁徙,轻迁徙则国家有患,皆有远志,无有居心。

清·张春帆《宦海》第一回:不先去考察他们的程度,却只嫌着百姓们的程度不合,岂不是舍本逐末幺?”

清·就好《红楼梦》第七十六回:可见咱们天天是舍本逐末。现有这样诗人在此,却天天去纸上谈兵成语典故。

一人问造酒之法于酒家。酒家曰:“一斗米,一两曲,加二斗水,相参和,酿七日,便成酒。”其人善忘,归而用水二斗,曲一两,相参和,七日而尝之,犹水也,乃往诮酒家,谓不传与真法。酒家曰:“尔第不循我法也。”其人曰:“我循尔法,用二斗水,一两曲。”酒家曰:“可有米么?”其人俯首思曰:“是我忘记下米!”额!并酒之本而忘之,欲求酒,及于不得酒,而反怒怨教之者之非也。世之学者,忘本逐末,而学不成,何异于是!

例句

赵匡胤是一个十分开明的君主,不舍本逐末,关照农民与农业,很少顾及自己。

一个人如果想有成就,不能舍本逐末、舍近求远,而是要追根寻源。

辨析

近义词:舍近求远、贪小失大、本末倒置、舍本求末、南辕北辙

用法: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定语、状语。

另外写法:弃本逐末、舍近谋远

典故一

原文

齐王使使者问赵威后。书未发,威后问使者曰:“岁亦无恙耶?民亦无恙耶?王亦无恙耶?”使者不悦,曰:“臣奉使使威后,今不问王而先问岁与民,岂先贱而后尊贵者乎?”威后曰:“不然。苟无岁,何以有民?苟无民,何以有君?故有舍本而问末者耶?”

乃进而问之曰:“齐有处士曰钟离子,无恙耶?是其为人也,有粮者亦食,无粮者亦食;有衣者亦衣,无衣者亦衣。是助王养其民者也,何以至今不业也?叶阳子无恙乎?是其为人,哀鳏寡,恤孤独,振困穷,补不足。是助王息其民者也,何以至今不业也?北宫之女婴儿子无恙耶?撤其环瑱,至老不嫁,以养父母。是皆率民而出于孝情者也,胡为至今不朝也?此二士弗用,一女不朝,何以王齐国,子万民乎?於陵子仲尚存乎?是其为人也,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诸侯,此率民而出于无用者,何为至今不杀?”

译文

齐襄王派遣使者问候赵威后,(使者带来的)书信还没有打开,赵威后对使者说:“今年的收成还好吧?百姓没有忧患吧?(你们的)大王身体还好吧?”使者(有点)不开心,说:“臣奉大王之命向太后问好,您不先问我们大王状况却打听收成、百姓的状况,怎能把低贱者放在前头,而把尊贵者放在后边呢?”赵威后回答说:“不是这样的。如果没有收成,百姓凭什么繁衍生息?如果没有百姓,大王又怎能南面称尊?怎么有舍去根本先问末节的道理呢?”

她接着又问:“齐有隐士钟离子,还好吧?他主张有粮食的人让他们有饭吃,没粮食的人也让他们有饭吃;有衣服的给他们衣服,没有衣服的也给他们衣服,这是在帮助君王养活百姓,齐王为何至今未有重用他?叶阳子还好吧?他主张怜恤鳏寡孤独,振济穷困不足,这是替大王存恤百姓,为何至今还不加以任用?北宫家的女儿婴儿子还好吗?她摘去耳环玉饰,至今不嫁,一心奉养双亲,用孝道为百姓作出表率,为何至今未被朝廷褒奖?这样的两位隐士不受重用,一位孝女不被接见,齐王怎能治理齐国、抚恤万民呢?於陵的子仲这个人还活在世上吗?他在上对君王不行臣道,在下不能很好地治理家业,又不和诸侯交往,这是在引导百姓朝无所事事的地方走呀!齐王为什么至今还不处死他呢?”

典故二

原文

孟子曰:“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也。”——选自《孟子·告子章句上》

译文

孟子说:“当今有个人,他的无名指弯曲而不能伸直,虽然并不疼痛,也不妨碍做事情,但只要有人能使它伸直,就是到秦国、楚国去,也不会嫌远,为的是无名指不如别人。无名指不如别人,就知道厌恶;心不如别人,却不知道厌恶。这叫做不知轻重,舍本逐末。”

解析

儒者的确是心灵美的呼唤者、卫道者。我们在孟子这里就可以看到,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着这个主题。忧指忘心,当然是不知轻重,舍本逐末。究其原因,则有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指不若人,一目了然,无所藏匿(戴手套终不是办法);心不若人,抽象无形,可以伪装(虽然总有暴露的时候)。

第二,指不若人,标准清清楚楚,无可辨驳;心不若人,难以有所度量,甚至可以自欺欺人。

所以,指不若人,羞愧难当,莫说秦楚之路,就是飞越太平洋也在所不辞,只要能去其耻辱。心不若人,不以为耻,甚至反以为荣,又有何秦楚之路可去呢?

典故三

春秋时,有一次楚灵王亲自率领战车千乘,雄兵10万,征伐蔡国。这次出征非常顺利。楚灵王看大功告成,便派自己的弟弟弃疾留守蔡国,全权处理那里的军政要务,然后点齐10万大军继续推进,准备一举灭掉徐国。楚灵王的这个弟弟弃疾,不但品质不端,而且野心极大,不甘心仅仅充当蔡国这个小小地方的首脑,常常为此而闷闷不乐。弃疾手下有个叫朝吴的谋士,这个人非常工于心计,这一天,他试探道:“现在灵王率军出征在外,国内一定空虚,你不妨在此时引兵回国,杀掉灵王的儿子,另立新君,然后由你裁决朝政,将来当上国君还成什么问题吗!”弃疾听了朝吴的话,引兵返楚国,杀死灵王的儿子,立哥哥的另一个儿子子午为国君。楚灵王在征讨途中闻知国内有变,儿子被弟弟杀死,顿时心寒,想想活在世上没有意思,就上吊自杀了。在国内的弃疾知道楚灵王死了,马上威逼子午自杀,自立为王,他就是臭名昭著的楚平王。

典故四

大意

晋献公宠爱骊姬,对她的话真是言听计从。骊姬提出要将自己所生的幼子奚齐立为太子,晋献公满口答应,并将原来的太子,自己亲生的儿子申生杀害了。骊姬将这两件事做完了,但心中还是深感不踏实,因为晋献公还有重耳和夷吾两个儿子。此时,这两个儿子也都已经成人,骊姬觉得这对奚齐将来继承王位都是极大的威胁,便建议杀了重耳和夷吾兄弟俩,晋献公竟欣然同意。但他们的密谋被一位正直的大臣探听到,立即转告了重耳和夷吾,二人听说后,立即分头跑到国外避难去了。

解析

《淮南子》的作者刘安评论说:“听信坏人的话,使父子、兄弟自相残杀就像砍去脚指头去适应鞋的大小一样,太不明智了。”

典故五

《买椟还珠》:一个楚国人,他有一颗漂亮的珍珠,他打算把这颗珍珠卖出去。为了卖个好价钱,他便动脑筋要将珍珠好好包装一下,他觉得有了高贵的包装,那么珍珠的“身份”就自然会高起来。

这个楚国人找来名贵的木兰,又请来手艺高超的匠人,为珍珠做了一个盒子(即椟),用桂椒香料把盒子熏得香气扑鼻。然后,在盒子的外面精雕细刻了许多好看的花纹,还镶上漂亮的金属花边,看上去,闪闪发亮,实在是一件精致美观的工艺品。

这样,楚人将珍珠小心翼翼地放进盒子里,拿到市场上去卖。到市场上不久,很多人都围上来欣赏楚人的盒子。一个郑国人将盒子拿在手里看了半天,爱不释手,终于出高价将楚人的盒子买了下来。郑人交过钱后,便拿着盒子往回走。可是没走几步他又回来了。楚人以为郑人后悔了要退货,没等楚人想完,郑人已走到楚人跟前。只见郑人将打开的盒子里的珍珠取出来交给楚人说:“先生,您将一颗珍珠忘放在盒子里了,我特意回来还珠子的。”于是郑人将珍珠交给了楚人,然后低着头一边欣赏着木盒子,一边往回走去。楚人拿着被退回的珍珠,十分尴尬地站在那里。

他原本以为别人会欣赏他的珍珠,可是没想到精美的外包装超过了包装盒内的价值,以致于喧宾夺主,令楚人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