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学习网 52xx.cn我爱学习网菜单按钮
  •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语 > 十恶不赦(shí è bù shè)
解释说明出处典故例子补充资料

十恶不赦(shí è bù shè)的解释说明

指罪恶极大,不可饶恕。

十恶不赦的出处/典故

《隋书·刑法志》:“又列重罪十条:……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元·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这药死公公的罪名,犯在十恶不赦。”

十恶不赦的例子

这个暴徒,拦路抢劫,谋财害命,真是~。

十恶不赦的补充资料

十恶不赦

“十恶不赦”是指中国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其专制统治,在法律上规定有十种重大犯罪不能赦免。在历史上,十恶提法是逐步演变而成的。至北朝北齐时开始规范化,定十条重罪。至隋代把重罪改为十恶,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列入法典。

这十恶具体是指:一谋反,阴谋造反,推翻王朝;二谋大逆,毁坏皇室宗庙、陵墓、宫殿等蔑视或侵犯皇帝尊严的行为;三谋叛,策划背叛朝廷的行为;四恶逆,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直系尊亲的行为;五不道,灭绝人性、恶意杀人等违反封建伦理道德的行为;六大不敬,冒犯皇室尊严的言行;七不孝,对祖父母、父母等直系尊亲的忤逆行为;八不睦,亲属之间谋杀、殴打或控告行为;九不义,同僚互戕,下级谋害长官,弟子谋害师父等违背封建仁义道德的行为;十内乱,亲属之间通奸、强奸等违背封建伦理纲常的行为。这十恶,经隋唐至清末相沿而用,并规定对十恶罪行不得赦免。《隋书·刑法志》:“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遇)赦,犹除名。”《元曲·关汉卿〈窦娥冤〉四》:“这药死公公的罪名,犯在十恶不赦”。

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封建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夫权,所以自隋唐确立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

解释

十恶:指十种不可赦免的重大罪行,即:谋反、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指罪恶极大,不可饶恕。

出处

《隋书·刑法志》:“又列重罪十条:……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元·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这药死公公的罪名,犯在十恶不赦。”

用法

主谓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词语辨析

【拼音代码】sebs

【近义词】罪大恶极、罪该万死、恶贯满盈、罄竹难书、罪恶滔天、罪不容诛

【反义词】罪不当罚、立功赎罪

释义

“十恶”,最初佛教中的一个用语,指十种当招致地狱、饿鬼和畜生这“三恶道”苦报的恶业,故又称“十恶业道”。至于“十恶”的具体内容,《佛说未曾有经》中说:“起罪之由,为身、口、意。身业不善:杀、盗、邪淫;口业不善: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意业不善:嫉妒、嗔恚、憍慢邪见。是为十恶,受恶罪报。今当一心忏悔。”行“十恶”而程度严重的,据说要受大苦报。与“十恶”之说相对应,佛教中亦有“十善”之说。十恶十善之说见于佛教大、小乘中的诸多经典,如东晋僧伽提婆译的《增一阿含经》卷四四中就有“由此十恶之报,致此殃。是故比丘,当离十恶”这样的经文。另外,“十恶十善”之说早在隋朝以前就已在民间广泛流传,如南朝梁武帝《断酒肉文》中即曰:“行十恶者,受于恶报;行十善者,受于善报。”

历史

而在我国古代的封建刑法制度中亦有“十恶”之名,它是在西汉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北齐河清三年,尚书令、赵郡王等奏上《齐律》十二篇,“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而到了隋开皇初年,随着佛教的兴盛,封建统治者遂将佛教之中的“十恶”之名引入律法,以之代替了《齐律》中的“重罪十条”,“十恶”之罪名遂正式出现,如《隋书·刑法志》第二十五卷中即载:“开皇元年……更定新律(指《开皇律》)……又置十恶之条,多采后齐之制,而颇有损益。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至于“十恶”之罪的具体内容,《唐律疏议》中有详细的规定(引文略)。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所以自隋代在《开皇律》中首次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因此,民间遂有“十恶不赦”之说。□刘书龙

“十”在语境中表示最多、全了、满了。十恶不赦,那就是恶贯满盈了。“十恶不赦”,常用来形容罪大恶极、不可宽恕的人。古人往往给敌人列上十大罪名,以便出师有名。

其实,“十恶”真有律法规定的十条大罪,始见于一千三百年前的北齐法律。隋、唐把这十条大罪的内容略加增删,正式定名为“十恶”写在法典的最前面,以示严重。以后经历宋、元、明、清各代,都规定犯了“十恶”罪不能赦免古代“十恶”罪的内容是:

封建时代的产物,其内容一部分在如今是不能接受的。但由于“十恶”成为“不赦”之罪,影响深广,人们一接触到罪恶大、不可宽恕的事情,很自然地就称为“十恶不赦”。

"十恶不赦",常用来形容恶贯满盈、罪无可恕之人。那其中的"十恶"指的是什么呢?有不少人以为是"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大错特错了。

在现代汉语中,成语"十恶不赦"中的"十恶"并非实指,而是泛指重大的罪行。但是,在我国古代的刑罚律令中,"十恶不赦"中的"十恶"却是实有所指的。

"十恶",最初佛教中的一个用语,指十种当招致地狱、饿鬼和畜生这"三恶道"苦报的恶业,故又称"十恶业道"。"十恶"作为古代刑法中的罪名,最早出至《齐律》(由北齐尚书令、赵郡王等撰写)中,当时称为"重罪十条"。《齐律》曰:"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八议制度也是《齐律》被后世广泛借鉴的律令之一,是专门为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齐律》明文规定:犯重罪十条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重罪十条"把以上十条罪行称为"十恶",并且规定绝不赦免,到了隋唐,经过隋代《开皇律》与唐代《唐律疏议》对之的进一步的修订,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罪名说法。它的主要内容有: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3)谋叛。指背叛朝廷。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10)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所以自隋唐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

现代解释

罪大恶极,不可饶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