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与熊掌(yú yǔ xióng zhǎng)的解释说明
比喻俱为所欲,难于取舍之物。鱼与熊掌的出处/典故
语本《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鱼与熊掌的例子
鱼与熊掌的补充资料
鱼与熊掌
鱼与熊掌,汉语成语,拼音是yúyǔxióngzhǎng,意思是比喻俱为所欲,难于取舍之物。选择不能优柔寡断,有舍有得,更为珍贵。出自《孟子·告子上》。
成语解释
比喻俱为所欲,难于取舍之物
成语典故
语本《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也,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也,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尔。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孟子说:“鲜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这两样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我只好舍弃鱼而取得熊掌呀。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这两样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我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正义呀。”生命自然是我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于生命的,所以我绝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自然是我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那比死亡更可怕的,所以灾祸也有不去避开的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好保全性命的手段,为什么不采用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一切好避开灾祸的歪门邪道,为什么不去做呢?靠这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硬是不肯采用;凭这个歪门邪道就能够避开灾祸,可是有的人硬是不肯用。由此可见,他们想要的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他们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不仅知书达理的人有这种思想呀,所有的人都有,只不过那些知书达理的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米饭,一碗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命,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别人吃,饥饿的路人不肯接受;又踢又踏地丢给别人吃,乞丐也不屑看它一眼。有那优厚的俸禄的诱惑,却不顾礼貌和道义就接受下来。那优厚的待遇对于我又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雕梁画栋、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穷苦的熟人感激我吗?向来是宁可断送性命也不愿接受,如今为了雕梁画栋去做了;向来是宁可断送性命也不愿接受,如今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候去做了;向来是宁可断送性命也不愿接受,如今为了使穷苦的熟人感激我去做了:这也是不能够强制不做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
成语出处
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中心论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或者是“舍生取义。”解题: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
典故注释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取:求取义:正义,道义。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文同义。 9.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这样。 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 17.箪:古代盛食物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竹篮”。 18.豆:古代盛饭用的器具。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20.蹴(cù):用脚踢;与:给。 21.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丰厚的俸禄。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3.万钟,这里指优厚的俸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24.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增加。 25.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èi”。 26.奉:侍奉。 27.所识穷乏者得我欤: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28.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 29.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为,为了。为(第二个),接受。 30.已:停止,放弃。 31.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背景资料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政治上主张实行“王道”、“仁政”。反对“霸道”、“暴政”。呼吁统治者重视人民、安定人民、少收赋税,减轻刑罚,使百姓“不饥不寒”。这些观点反映了人民的愿望,有一定进步意义,但却脱离当时的社会实际,根本行不通。孟子还主张社会分工,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但却得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结论,为阶级剥削和压迫制造了理论依据。孟子的哲学思想属于主观唯心主义,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善良的本性,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小无有不下。”还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知也。仁义礼智,非曲外铄(给与)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认为“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要求人们反躬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赏析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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