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的问题
时下,“拼车”是很流行的乘车方式。两个人的目的地相同或顺路的话,可以商量好共同乘坐同一辆出租车,然后分摊路费。有一天,甲先生乘出租车外出办事,走到一半的时候,遇到了乙先生,两人的目的地相同,于是两人商量一同乘坐出租车外出,然后一起返回。
出租车的费用一共140元,甲先生对乙先生说:“将全部路程的一半作为1个单位,我用车的路程是4个单位,你用车的路程是3个单位。所以我应该负担的费用应该是全部费用的4/7,也就是80元,而你应该付剩下的60元。”
乙先生倒不是不愿意分担车费,只是他觉得甲先生的算法有些问题。你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吗?
甲先生的计算过程是不合理的。整个行程中一部分是两人分摊,而还 有一部分应该是甲先生自己负担,对于甲和乙来说,这两个价钱是不一样的,可是甲先生把它们混淆了。实际上甲先生自己应该负担全程的1/4,但是在他的计算方法里,自己负担的部分只有1/7。
所以正确的计算方法应该是:将全部路程的一半作为1个单位,因此全程为4个单位。每个单位摊到的租金是35元。第1个行程单位的租金由甲先生单独承担,后面的行程则由两人平摊。因此,甲先生应付的车费是87.5元,乙先生应付的费用是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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