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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宝玉吉谶

发布时间:2021-01-05 栏目:阅读 投稿:奋斗的小馒头

通灵宝玉吉谶(第八回)

通灵宝玉

(正面)

莫失莫忘

仙寿恒昌

(反面)

一除邪崇

二疗冤疾

三知祸福

【说明】

通灵宝玉本是补天之余的顽石,因向往人世繁华,经仙僧“大展幻术”,“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又镌上了一些字,由下凡的神瑛侍者夹带着它投了胎,成了贾宝玉落草时衔着来、以后一直挂在脖子上的美玉。关于通灵玉,前此曾多次写到,但都未详述,现在因宝钗要“细细的赏鉴”,才对它作了详尽的正面介绍。吉谶,希望将来能应验的吉祥语。

【鉴赏】

通灵玉即石头,是曹雪芹虚拟的小说作者小说也就被虚构成是石头入红尘所经历见闻的故事石头是随伴着贾宝玉的,所以实质上也等于是贾宝玉经历故事

那么,为何不干脆直接虚构成作者是贾宝玉,而要转个弯假托是他身上挂的石头呢?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吗?有的。至少有一点不同是很明显的:如果明白宣称小说是贾宝玉讲的自己经历见闻的故事那么宝玉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的事就不能写了,如同以第一人称写的小说、日记体小说那样,这限制是很大的,创作上是很不自由的。石头就不同了,它既是神奇的、“通灵”的,当然就什么事都能知道,包括它不在场的、暗中发生的、甚至只在心里想的。这样,就可以很自由地表达,与通常第三人称写的小说毫无区别了。此外,不让贾宝玉充当作者恐怕还有个重要原因,即曹雪芹不愿别人(哪怕是知内情的人)将自己混同于他创造的人物贾宝玉

石头宝玉又形同一体,被视作“命根子”,则仙僧所镌之字也必然是切合宝玉的。“莫失莫忘”是告诫语,也就是说若能如此就会吉祥。那么,实际上是悲剧人物即不祥的贾宝玉,是否不慎“失”掉过玉呢?是的。据脂批提示,后半部原稿有“误窃”、“凤姐扫雪拾玉”、“甄宝玉送玉”等情节,看来还真的失掉过,只是详情已不可知了。反正很可能还是现实的合乎情理的写法,与续书所写莫名其妙地神秘失踪,致使宝玉迷失本性成了疯癫不一样。

其次是通灵玉背面的三句话。前两句“除邪祟”、“疗冤疾”,我们在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通灵玉蒙蔽遇双真”中可以读到。宝玉、凤姐被人施邪术临危,经癞僧将通灵玉持诵使之灵验,转危为安。至于“知祸福”,似可从上一首诗“堪叹时乖玉不光”句看出,这不是玉能知祸而不现光泽吗?有一点应指出,此类非现实的情节,不到必要时作者是不写的,所以全书中极少有,纵然偶尔写到,也总带某种象征性。甲戌本回末总评云:“通灵玉除邪,全部只此一见(庚辰本眉批作“全部百回只此一见,何得再言。”),却又不灵,遇癞和尚、跛道人一点方灵应矣!写利欲之害如此!”续书似乎对神秘之事特感兴趣,第一百十五回写宝玉又病危,眼看无望,又有和尚送通灵玉来将他救活,如此不嫌重复地效颦前半部情节,实属无谓,也完全不符合脂批所说原稿写“通灵玉除邪”“只此一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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