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遇见
揽万物为镜而自视,阅群书为友而自省,紧握一份懂得,收藏一份感悟,前行的路上会更坚定!
——题记
晚风轻扬,摇曳着地上的剪影斑驳。窗外点点繁星点缀着漆黑的夜空,神秘的夜空经久不变,我不禁想起那时在乡村读书的我:成绩一团糟,早退,迟到,旷课。是同学眼中的坏学生,朋友父母眼中的坏孩子。那时,父亲不知是想拯救我,还是想放弃我,把我接来广东,这个陌生得让人害怕的地方。并送了我一本书,蓝略白的封面上赫然写着两个大大的字――围城。
可惜,那时候的我,并不读书。在新环境里,虽改掉了迟到、早退、旷课的毛病,但喜欢上了吹牛:说自己在老家曾经是年级第一。而等到考试的时候,又总说发挥失常,或是教材不同影响发挥。这样的行为其实跟《围城》中的方鸿渐几乎一样:在欧洲混了几年,博士学位没有拿到,还买了假文凭回国交差。可能是仗有方鸿渐去三闯大学当教授的厚脸皮,我也去当了学习委员。不过,一点学习的态度都没有,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真是太可笑了。
晚风清扬星的流光,摇曳着地上的剪影斑驳。记得,那晚又是我独自一人守候在漆黑的家里。寒风吹老了树叶,吹散了空气中的欢愉,连呼吸都满是寂寞的味道。始(52xx.cn温馨提示:注意用眼,休息一下眼睛吧!)终不明白父亲接我来广东的原因的我,翻开它——《围城》。
在我找出那本《围城》的时候,上面其实已布满灰尘,吹净灰尘,倚在书架旁,静静翻阅。读到一半的时候,眼泪就开始抑制不住的往外涌。人类文学中无数的故事都是在描写同一个人,一个和自己很像的人的故事。我看的是《围城》,读的却是自己的故事。我想我找到了父亲送我《围城》的原因。
用力抬起头,把打转的眼泪逼回,放下看到一半的书。我决心,不成为方鸿渐那样的人。
无言的相遇,恰是不期而遇的温暖,这温暖洗涤着我、改变着我。虽然现在依然没有成为,像曾经吹牛那样是全年级第一,但我放弃成长,不忘却前行。而那本蓝略白的《围城》,至今也没有看完。因为,我在等“方鸿渐”成为真正的博士,然后迎着春风,踏着黄昏,有霞光相伴,轻盈的步伐,从晨曦走到晚霞,一路坦荡。
尘世中,我们需要的,有时不过是一份懂得。在我们灰了心的时候,紧握它,然后好有勇气,继续前行。方鸿渐,生命中遇见你真好。是你,让我遇见了更美的自己!是你,让我看到生命不一样的色彩!是你,告诉我,前路需要自己创造!
揽万物为镜而自视,阅群书为友而自省,告诉自己,路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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