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我已经过了12个春夏秋冬,一张肉乎乎的脸蛋上镶嵌着一双“小巧玲珑”的眼睛,笑起来眯成了一条缝,让人找不到我的眼球。我的头特别大,人家都说我福运当头。一张樱桃似的小嘴能说会道,我长得胖,这下,一个将军肚就来了,令我“全班闻名”。
我喜欢看书。一本好书在我手上久久不能放下,我经常看得废寝忘食。看起书来,整个世界似乎只有我和书一样。经常去买书,不买个三四本决不回家。我经常在书的海洋中“吸收精华”。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正是因为我爱看书,一篇篇生动精彩的文章从我手中诞生,博得了老师和同学的赞赏。
我喜欢骑车,别人常说我是“速度之王”。骑上单车,用力一登,车子就向前冲去,我(52xx.cn温馨提示:注意用眼,休息一下眼睛吧!)骑上单车之后,风在给我加油,小草在给我鞠躬,我沉浸在速度之中。连几个六年级的大哥哥也甘拜下风,我为此好不得意。我每天都要去骑骑我心爱的自行车。我也很爱护自己的车子,时不时给它保护和打气。
老话说得好,人没有十全十美,这不,我就有一个坏毛病:粗心。有一次,我把考试卷上的数字“8699”写成了“8599”。使我与100分失之交臂。还有一次老师提醒我们把“酒”的一横加上。谁知我心里想着要加上横,结果又忘加了。老师叫我抄了10遍,作为深刻的教训。我下定决心改掉这个毛病,可它像淘气的小娃娃,怎么也改不掉。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我,一个爱骑车的我,一个粗心的我,一个并不完美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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