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传
看,镜里有个人,知道她是谁吗?告诉你们吧,她就是——我。我长得貌不惊人,粗略的看勉强看得过去,仔细一瞧就破绽百出了。皮肤黝黑黝黑的,眼睛虽大却扣着两块“玻璃”,只有那张因“饱读群书”的嘴还蛮讨人喜欢的。
我的爱好很广泛。我喜欢在树林里轻幽的漫步,也喜欢在田野里热情豪放的奔跑;喜欢小口小口的品着茶叶的清香,也喜欢大口大口的喝着果汁解渴;喜欢像男孩一样打球,也喜欢在房间里静静的读书。
古人云:布衣暖,菜根香,唯有读书滋味长。我从小深明其义,十分喜爱读书。
那是在我五岁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去商店买鞋,我刚走进商店,就被商店里的书吸引住了,竟不管妈妈到哪里去,直奔书柜而去。过了一会,妈妈发现我不见了,便到处找我,呼唤我的名字,可我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过了二十分钟妈妈才在书店里找到我。小时候的我爱书,现在(52xx.cn温馨提示:注意用眼,休息一下眼睛吧!)我的痴书,将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至少现在还是对书情有独钟。
如果说文静是我的主旋律,那永不言败就是我的伴奏。奏响我狂热拼搏的一面。
七八岁的时候,我和哥哥踢足球。因为我是首次玩足球,根本不会踢。哥哥嘲笑我笨,还说第二天再不会踢,他就不带我玩了。我骨子里那种永不言败的精神爆发了出来,整个晚上都在想哥哥给我讲的踢球方法。第二天我的球技增长了许多,可哥哥还是认为我踢的不够好,说我不行,没天分。我气的满脸通红,整整一个下午我都在球场练球,带球,射门……一个星期后,我把成果展示给哥哥看,哥哥看后惊呆了,还封了我一个“足球小公主”的名号,我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因为爱书,我的阅历比同龄人高,因为不认输,我得到了胜利的果实。我用这样的性格书写了酸酸甜甜的十二年,你喜欢这样的我吗?喜欢我书写的十二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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