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品自我,暗洒幽香
最近有一个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我:什么是个性,或者说怎样的人或事才能被称为个性。
时常在车水马龙的街头,看到红发冲天,浓妆艳抹,满身铆钉的青年,他们游荡在刺耳的管弦声中,陶醉在几块钱一包的廉价香烟的怀抱里,嘴里不时蹦出依据Fuck!美其名曰——个性。
可这果真是个性吗?
百度百科对个性的解释是这样的:个性又叫人格。简单的说,个性就是一整个人的精神面貌,即具有一定倾向性的、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是一个人共性中所凸显的一部分。
在我有限的记忆中,个性是一个有些单薄的字眼。学生时代的我,常被冠以没个性。同学在运动会上奋勇夺冠时,我是那个拼命加油的人;同学在演讲比赛上慷慨激昂时,我是那个忠实听众;同学在圣诞晚会上激情四射时,我是那个倾心鼓掌的人;同学在讲台上讲解高难度题目时,我是那个认真记笔记的人……也许若干年后的同学聚会上,大家会说起:“啊,你是那个每次运动会都跑第一的小张啊”,“啊,你不是那个演讲很棒的小王嘛”……可到了我,大家面面相觑:“噫,你是…记不得了呢…”
曾经我也为此很苦恼,当我慢慢成熟,我懂得:不显山露水就是我的代名词。我虽平凡却活出真实自我,我虽平凡但不平庸。
总会碰到那么些人,运用自己的个性观来评判别人。一个人对待辱骂,妥协、忍让,被认为是没个性;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就有大哥风范,就是有个性?一(52xx.cn温馨提示:注意用眼,休息一下眼睛吧!)个人见贤思齐,被认为是没个性;顽固不化、特立独行就是有个性?
我不敢苟同。
若干人大摇大摆地于马路中央穿过,全然不顾上空“赤眼魔鬼”因愤怒而瞪圆的独眼。这种过马路无视信号灯的现象在大城市尤其多见,被戏称为“中国式过马路”。交警上前口头劝告,罚款制止,可收效不大。究其根本,四个大字在我脑海闪现——盲目从众。红灯亮了,本应停在路边安心等绿灯,一日一人跃跃欲试,大家就群起跟随,冒天下之大不韪,阻挡车辆。这是勇敢?这是个性?
不!这其实是无视生命安全的随波逐流,是丑恶的从众心理在作祟。
当你捧着《红高粱》、《檀香刑》手不释卷时,殊不知自己已被“莫言热”同化。想想曾经那个为张爱玲的婉约茶饭不思,为卞之琳的朦胧神魂颠倒,为鲁迅先生的尖利拍案叫好的你,又何必跟随这大众风潮?且不说这没个性,毕竟读好书无可厚非。可莫言老家高密每天接踵而至的人群,莫言老家门前被拔光的萝卜,又作何解?说到底,就是一群人的“爱屋及乌”,盲目“追”莫言,无底线,五原则。这些人说着别人没个性,自己做的事又够个性吗?“极度的顺从是悖逆”,温和淡泊的眯眼想必也受不了这狂热无限度的“爱”吧。
风不懂云的漂泊,白天不懂夜的黑。其实只要顺随自己的心意,有自己的想法并能坚持做真实的自己,即使平凡,即使与别人相似,即使被认为没个性,只要自得其乐,坦然淡然,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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