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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不闯荡北京?

发布时间:2021-01-10 栏目:阅读 投稿:欢呼的羽毛

作者:闫红

一个叫王远成的男子回顾,他大学毕业时来到上海,月薪只有1500,9个人租一套房子,他生活得困窘但不狼狈,那时的他,像一个永动机一般充满活力。他不断地接受新鲜事物,并将其融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他持续加薪,和能够与自己相濡以沫的女孩相恋,他也喜欢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各种便利,他说,那是一个神奇的城市

后来因为母亲得了肺癌,他不得不离开他所爱的城市和女孩,回到家乡乌鲁木齐。父母帮他弄了个事业编,他们家有几套房子,可是,待得越久,他就越憎恨那种固态的、混吃等死的日子,三线城市人际关系暧昧复杂,待得并不舒服,他怀念上海,说,他一定要回去。

有位上海作家转发这个长微博时加了一句“不敢来大城市拼命,就只能在小城市等死”,另一位作家写了条微博反对这一说法,她说她不喜欢大城市,就喜欢在小地方待着,“打拼”其实是内心自卑迫切需要外界认同的表现。

没有看到上海作家那条,对后者的说法表示同意,后来上海作家解释说,她的那条不是评判别人,而是讲给自己听的。

我不由扪心自问一下,单就我自己而言,小城市真的更可爱一点吗?

显然不是。

1998年,我在家乡小城,找不到工作。这首先是我读的学校不够过硬——我初中时开始发表文章,便开始自以为是地偏起科来,学习成绩一塌糊涂,但我的要求也不高,暂且在某个文化单位当个“临时工”也可以,我们那儿很多没读过什么书的年轻人都是这样解决工作的,当然,我也得承认,这是大院子女的惯性思维。

这个“大院”,跟王朔冯小刚他们的大院没法相比,不过是小城的市委家属院而已。我父亲是个正科级干部,我后来才明白,像他这种“主任科员”类的正科级,没有实权,其实没有优势可言。

但我从小就在市委办公大楼里出没,叔叔伯伯都知道我写文章,热情地喊我“大才女”。这种虚假的繁荣,使我在读书时曾抱有一种幻想,可是,当我站到他们面前,那些叔叔伯伯,不管是文化局的,还是文联的,笑容依旧,只是“大才女”的称呼,变成了一串熟练的“哈哈哈”,然后,看看天,看看手表,找个理由,顺利地金蝉脱壳了。

能以“哈哈”应对,还算客气。我又去见一位更熟悉的“伯伯”,他在某文化单位任要职,曾激赏我的某篇文章,我对他抱以更多的希望。但在他家的客厅里,他的脸色冰冷如铁,说,你说你会写文章,可我手下的每一个人都会写。

我在没有被他的脸色击垮之前,勉强念出来前准备好的最后一句台词:“你给我个机会让我试试吧。”他说:“那是不可能的。”

然后我就走在小城冷清的大街上了,从那个伯伯家到我家的路不到一公里,我却如丧家之犬,失魂落魄,心里结了冰,我不知道应该去哪里,那时,家乡不如异乡。

那些日子,每晚都不能入睡,小城的夜寂静如井底,把心沁得冰凉。我怀疑自己这辈子都找不到工作了,想起小时候上学时经过的那条巷子,是小城里的贫民窟,一排黑乎乎的小屋,经过时可以看见居民在里面刷牙洗脸吃饭以及站在床上穿衣服,我想,那也许就是我的将来。

我知道读者可能会指责我,为什么只愿意去文化单位工作呢?世上有那么多条路。怎么说呢?电影《东邪西毒》里有句台词,说一个人,要是学了点武艺,会点刀法,其实是件很麻烦的事儿,你就不愿意种地了,也做不好工了,世上很多事情都做不来了。

这话很有道理,以我为例,写了几篇文章,在《散文》《随笔》《萌芽》,还有《人民日报》上发表过,也觉得有很多工作不适合我了。

想过要离开,去别的地方,再也不回来,死在外面都不回来了。许多人年轻时,对家乡都有这种怨气吧,鲁迅写绍兴,也殊无好感,可能是因为,撇开在父母羽翼呵护下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我们与家乡零距离接触的那几年,正好是我们最弱小的时候,受伤在所难免,结怨就理所当然。

但是我一时没有离开的机缘,倒是有一天,一家民企的一个工作人员来找我,问,你愿意到XX公司上班吗?我以前并不认识他,他是个资深文青。

那是小城里最大的民企,有酒店也有商场,我说愿意去看看。于是他带我去见那家民企的董事长。董事长是个看上去就精明强干的男人,我忘了他问了我些什么,印象深的只有一点,他说之前那个工作人员已经把我的文章都复印了,他这几天一直放在床头看。

我如遇知音,第二天就上了班。一个文友闻讯来阻止我,说,你到那里能干啥?小城不缺一个端茶倒水的小职员,但你肯定不是干这个的。这话听了很受用,却也只能一笑了之,事实上,虽然有所谓“知音”的铺垫,在那家公司,确实也只能干个端茶倒水的活,以及,每天早上和大伙儿一起打扫董事长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告诉我,擦那张大大的老板桌,一定要一鼓作气,从这头擦到那头,不能停顿,否则会留下不显眼的污渍。

有时也陪董事长参加宴会,华丽的厅堂,冠盖云集,小城里的各界名流,在酒桌上说着他们的笑话,觥筹交错。而我是无措的,无措到以我的记忆力,居然记不起宴席上的任何一个细节,记得的,是董事长对我不会说话不会敬酒的不满,以及,整个公司对我不能够掌握同时帮董事长拎包和拿茶杯技巧的善意取笑。

我不觉得失落,因为我自己也想不出能在这儿干什么,甚至于我都不明白,这个不缺人的公司,为什么要招我这样一个明显不合适的人,是对写作者的同情?还是想多“才女”这么一个品种?

更多的时间里我无所事事,为了不显得太无聊,就趴在桌子上写文章,写完寄给本省的一家晚报。几天后,我按照报纸上提供的号码打过去,副刊欢乐地告诉我,已经发了:“好评如潮啊!”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又发了两三篇,当我发了四篇文章时,那位写了一篇文章,将我和本省的另外两位女作者放在一起做了点评,题目叫《解读小才女》,那年,我二十三岁。

和我同时被点评的一个女孩对我发生了兴趣,她对一个男粉说,你要是能找到闫红,我就请你吃饭。那个男粉得令而去,用电话疯狂地骚扰了我可能出现的每一个单位,有一家单位提供了我家的电话。他打去许多个电话之后,我终于下班了,我听到他在电话那一端欢快地说,来吧来吧,我们都想见到你。

我跟公司请了假,施施然前往合肥。那年头人心简单,丝毫没有考虑到骗局什么的。和女作者与她的男粉见了一面,女作者现在是我的朋友,男粉却从此后消失在茫茫人海里,问那女孩,她说,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不知道他怎么冒出来又怎么消失的,好像他只是为了把你引到合肥而出现的。

那是一次至关重要的旅行,我顺便去拜访著文力推我的副刊,他是一个羞涩拘谨的男子,却告诉我一个改变了我人生走向的消息:省城的某报在招聘。他说,你一定要去试试。

我去了那家报社,除了一张身份证,没有带任何证件,我嗫嚅着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我的情况,一位女士回头笑问背对着我的年长者:“吴老师,你看能给报名吗?”年长者没有转身,说:“够条件就给报,不够条件当然不给报。”女士无奈地笑看着我,我知趣地退出。

没有转身走开,我想了想,径直走进总编办公室,一口气说完我的情况,那位总编没有表情,只是在听完后对我说,走,我带你去报个名。

就那样报上了名,笔试,面试,不敢报太多希望。那是1998年,该报打出的广告是年薪三万,应聘者挤破门槛。

回到家乡的第二天,我接到报社办公室的电话,通知我后天去报到。后来我听说,面试之后的会议上,是那个背对着我的吴老师替我慷慨陈词,说:“这样的人不要我们要谁?”又有人告诉我,会议结束后,他坐在休息室里抽烟,眯着眼,微微笑着,有人问他有没有招到人才,他说:“有个叫闫红的很有灵气”。我完全想不出哪句话打动了他,当时我因为太过紧张几乎语无伦次。

我去那个公司辞职,副总遗憾地说,哎,我们正准备派你跟某某考察包衣种子市场呢。我也觉得遗憾,这可能是我在小城那两年,得到的最有趣的工作了。

我来到合肥,就像随手抽中的一根签,却写着“上上大吉”。虽然一年之后,我就因在“敌报”上发表散文而被辞退,但当我来到“敌报”,跟总编自荐之后,总编也是没什么表情地听完,对我说,你明天来上班吧。

这个“敌报”,就是最初推荐我的那个报纸,《解读小才女》的作者,成了我的同事。

没有小城里的叔叔伯伯,但我在这里一次次遇到真心帮我的人,我跟两位总编都不熟,入职后见到领导都躲着走,但所有的人都原谅我。

之后生活顺风顺水,我在这里结婚,买房,生子,人际关系简单到可以忽略,也没有让人厌烦头疼的人情往来。这似乎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一座城市,它不繁华也不喧嚣,更不排外。它房价适中,气候温和,街道干净,街边栽种着浓密的灌木与花草,新区里多公园与小湖,一年四季桃花红李花白桂花梅花开个没完。

它更大的好处是小,以我自己的生活为例,学校、单位、超市、电影院、书店、大剧院、体育场,皆可步行抵达,而步行时可以一路赏鉴那些默默开放的花朵,以及突然惊飞的一只白顶黑背的小鸟,哦,对了,有一次,我还在路边邂逅一只小蛇,可见生态环境之好。

有时也不免想,假如当年我没有出来,会怎么样?会在那个公司干下去吗?我直觉不会,最好的也不过是终于博得谁的同情,去某个文化单位做个“临时工”,拿着比别人少上一大截的工资,逢年过节给领导送礼,眼巴巴地等着转正,一等可能就是五六年、七八年——有几个和我处境相同的人,在那里是这样过的。

结婚,生孩子,过年时和亲朋好友坐在一张大桌子上吃饭,旁敲侧击对方的收入,在被对方描述得完美的生活暗自寻找破绽,很多人在网上这样描述。如果留在那里,可能就是这样的一辈子,不如意,不顺心,但也渐渐习惯了,就像张爱玲说的,像是在长凳上睡觉,抱怨着抱怨着也就睡着了。

说了这么多,我不是说,小城市就不好。我相信中国一定有无数可爱的小城市,甚至于家乡小城,也不见得就不好,也许是我运气不好,也许只是那地方不适合我,应该会有很多人,在那里拥有着真实的幸福,但是,若我在那里,确实只是等死。

这些年,也经常有人问我,你为什么不去大一点的城市呢?本省的一位作家直接问,你为什么不去北京?我没法回答,我不是一个有魄力的人,在被那家报纸辞退的那一年,我给北京的一家报纸投去过简历,没有收到回复。

那时我二十四岁,很年轻,如果能去成,可能也就去了。那几年,是去北京的黄金年代,亲戚买的东四环外的房价六千一平米。一开始去可能有点艰难,咬紧牙关,打拼几年,总能够生存下去,我不知道如果去了,现在的我,是什么样。

现在的我和北京,都明显不再相宜。房价且不说,交通也让我头疼,起码,在那里,我无法想象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有一天不借助任何交通工具的生活。还有各种限购,抽签上牌,这座城市对于新移民可谓严防死守。

再说又何必去北京呢?网络这么发达,长途话费一分钟一毛五,包月套餐都用不完,传说中的那些歌剧舞剧演唱会,早已将二三线城市当成新市场,在这里,并不缺少什么。

但似乎还是缺了点什么。在微博朋友圈里围观朋友们的生活,总觉得他们比我活得要投入,的确,那么高成本地生活着,一定要更加不辜负自己的心吧,不妥协,也不轻易放弃自己。

那个从合肥去北京的林特特就对我说,她回到合肥,见到很多女人,不过三十多岁,口口声声把小孩弄好就行了。她总可惜她们放弃自己太早。

她这话让我警醒。

我在北京见过一个女人,锦州人,退休后来到北京,租了一间小房子,学画画,参加各种文艺活动,很精神,很有斗志的样子。

我觉得她为我指了一条路,等我老了,没准也会选择做个老北漂,那时我就不想买房子了吧,那时坐地铁该有人给我让座了吧,趁着胳膊腿还能动,我在北京城里东溜西逛,想想这样的夕阳红,觉得人生还有点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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