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往事》读后感
这本书看完之后良久,我还是深深的被作者所描述的场景所震撼。那一幕幕惊险的场面,故事中主人公鲜明的性格特点,充满智慧的话语依然不断的回荡在我的耳边。
从小,我就觉得黑社会黑帮帮派火拼街头斗殴黑帮老大等等此类字眼是多么的神秘和充满血腥色彩。通常只有在早期的港台电影里才会看到此类身影。往往觉得里面的黑社会老大是很酷很有派头的,里面斗殴谈判的场面是如此的血腥暴力。混社会的人生活是多么的艰辛,成天过着提心吊胆朝不保夕的生活。当然啦,我对黑社会的印象还有一点就是里面的大哥都很有气场,那些混的好一点的小弟俗称帮派里的二把手之类的都出场时都是清一色的黑色西装擦的呈亮的黑色皮鞋,一个个都带着酷酷的黑色墨镜,兜里或许十有八九都怀揣着几把ak47之类的枪支黑帮老大一般不出门,出门就是前呼后拥排场堪比我们伟大的胡总书记,几辆清一色黑色的名车,那些酷酷的保镖紧紧的簇拥着老大,深怕突然出来一发子弹什么的。总体来说,这些就是我从小到大对黑社会的一点点印象和理解。
孔二狗的黑道风云二十年虽然没有彻底颠覆我对黑帮的印象,不过也差不多了。沉稳睿智的赵红兵,幽默风趣聪慧的沈公子,精明强干的张岳,一声不吭阴险的李四,火爆脾气的费四,装逼大神孙大伟等等一干男主人公都会我无比的震惊,当然,此书也不是重男轻女的代表作,虽然里面的女性描述的比较少,但是该有的还是描写的格外细致有特色。就比如可以堪称女性张岳的高欢,坚强的李洋。
孔二狗作为天涯名人,写作风格极具个人特色,虽然描写的是黑暗沉重的黑社会生活,可是语言风格幽默风趣,虽然谈不上字字珠玑,但是也时有警句名言不时被读者所发现,看过之后往往会心一笑。
孔二狗的黑道风云虽然描写的是黑道上的人物,却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缩影,毫不夸张的说,也是人生的缩影。
一个人在读书的时候如果能有熟悉的感觉,能产生共鸣,我想这本书肯定就写得不错。《东北往事》就算是这样一本书。
我想,书里的内容多多少少是有些夸张的,毕竟其中很多事是作者听说的,而听说来的东西肯定会因为个人感情的添加有夸张的成分。但夸张中你依然能体会到真实,感觉到熟悉。
书中主要是讲一些高级“痞子”(在此,痞子并没有贬义,只是对那种常人看来年轻不干正事的人的一种称呼)的事。说起来,我小学几个最亲密的伙伴到初中后都变了所谓“痞子”。初中时还常和他们一块儿玩,跟着他们经历过一些,更多的是听他们说。情节跟书中所述有很多相似之处,差别只是书中更血腥更暴力动静更大而已。
虽然我没办法理解我的那些伙伴,但我并不觉得他们是坏人。事实上,有时候和他们在一起很快乐。
这些痞子一般在杂七杂八的东西上都有一技之长。一个叫小伍(化名,下同)的朋友非常擅长唱歌,不管是周杰伦那种说唱还是宋祖英的民族唱法,他都没问题。我从未听他说过“这首歌我不会唱”,也没听他唱的歌的有哪一首每唱好。至少截止目前,我身边没有比他唱歌更好的。还有一个叫小齐的朋友,非常喜欢画画,不管什么笔到他手下都能简单几划勾勒出一个形神兼备的卡通形象来。我一直觉得他画画的风格同富坚大神很相似。至于他们中擅长运动与游戏的,就更多了。
我的“痞子”朋友们从来不缺漂亮女朋友。这一点我一直很嫉妒。不过后来明白了,“痞子”们身上有种狠劲,有一股很强的悍性,叫一个女人觉得,跟上这种男人,讨吃要饭都是放心的;只要拉着他的手,就对任何事不怯心了。而且大概美女们大都比较自信,觉得自己可以把这些“痞子”感化吧。
其实现在我的这些朋友都二十四五了,在农村,早该成家立业了。他们现在也不再拎着三角铁去打架或为了一次失恋在身上烫出几个烟疤,而是在现实面前弯下了腰,或者去当了兵,或者开起了出租车,或者守着家里的一亩三分地,为养活自己的老婆孩子努力。(www.52xx.cn)好像只有一个朋友在黄山倒腾大生意倒腾得不错,听说下面养着十几个月薪三四千的大学生。还有一个,小时候就嘴皮子利落的,刚因为传销进去了。
写完这篇文章,我发现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是对往事的追忆?是对沧海桑田的感慨?还是无聊的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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