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今日说法读后感
最近看了《今日说法》中的“奶奶为耳聋孙女踏上维权之路”,二十分钟的节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后感慨颇多,有可惜,有钦佩,有愤怒。为一个祖国的花朵以后漫长的时间要在无声世界里度过而可惜,为奶奶对孙女的爱心和执着的行为而钦佩,为医务人员的一个不应有的过错而愤怒。
这个不应发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为医务人员的过错而造成的,抛开疫苗接种制度和机制的问题不谈,作为一名基层医院的管理者,就医院的管理和技术工作,我还是得出了几点启示和教育。
首先是一个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的问题。医疗服务工作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应该有严格的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像疫苗注射问题,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详细介绍,注射后及时观察是否有问题等等。这些制度应该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身心,体现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中。要通过各种措施来加强工作人员对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并认真督导检查,保证落实到位。
片中的工作人员在对疫苗的应用时间、应用人群等关键问题不清楚的情况下就盲目进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责任感可见几乎没有。我们所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事关人的健康和生死的重要工作,我们应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不断对职工加强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意识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素质,培养他们的工作责任感。
这样,在开展每项工作时就不会那么盲目、那么草率,许多悲剧可能就可以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证。
最后是一个提高工作能力的问题。该案例中的工作人员对注射疫苗的相关知识一问三不知,可见其专业知识是多么的匮乏。我们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知识密集型工作,知识量大、更新快,没有深厚的知识功底,高质量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们在日常就应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可以集中学习培训,可以利用空闲时间自学,总之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各种知识,利用学习到的知识不断指导日常实践,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最后,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话:我想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能够再认真一点,再有责任一点,知识再丰富一点,也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 3万=减刑 ,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 、 《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 ,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 。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 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 、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睡觉前,看了一集《今日说法》,今天讲的是关于农民工患了职业病,却找不到诉理的地方。
不知道从什么时间开始,就有很多关于农民工维权的报道,这次讲的是关于农民工在外地一家工厂,得了矽肺,要原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但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不出具,最后在新闻单位的帮助下才得到了解决。
我看着这个案例,不由得为这些农民工兄弟感到惋惜,他们用自己的辛苦工作换来了城市的繁荣,换来了老板鼓鼓的钱包,但是一旦自己的权益被老板侵犯的时候,却不知道找谁评理去。
我记得在今天的嘉宾说了一句话:“感谢这位农民工兄弟,他用自己的身体换来了社会大众对这件事情的关注,从而让我们的政策更加完善。”我不是说这位嘉宾说得不对,我只是想说:
为什么要等到有了生命的代价的时候才能唤起人们对一件事情的关注呢?想想现在的一些事情,我觉得这已经是一种人们常用的一种思维模式,有的人们已经看出不好的苗头了,但是由于还没有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因此是不会有人说的,大概人们想的是说了也不会有人管的,于是社会上就有了诸如某人出来身张正义的时候,被人们接受了,人们会赞扬他;而更多的是有人想管这种看似不大的事情的时候会遭来人们的非议。
我看了这期节目后,心中就在想:什么时候我们国民才能有一个危机观念,当人们发现有不良现象的时候,都能够勇敢的站起来揭露他,并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别事事都用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社会要想和谐,只有靠大家都有正义感,人人都不去做亏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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