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身边的雷锋小学作文“助人为乐的于淑珍”
于奶奶今年75岁,个子挺高。在于奶奶的头上有着一根根银发,显然是吃苦、操心、劳累的结果。一张瓜子形的苍老的脸,爬满了皱纹。淡淡的眉毛下长着大眼睛,深深地陷入眼眶。从于奶奶的眼神里可以看见阳光,可以看见生活的艰苦和辛酸。鼻子挺挺的,长着一张哀求的嘴。于奶奶有一个菩萨似的心肠,不喜欢社会有着孤儿的流浪和眼泪。于是,她决定收养孤儿,丈夫也同意了。
丈夫是1993年因得了脑血栓而死,于奶奶家负债累累,于奶奶无钱抵债。于是,债主把于奶奶告上法庭,于奶奶一无所有,只有一套房子,她把房子给债主,债主不要。打了三、四年的官司,最后,法官判给了债主那套房子,才免去于奶奶的债务。
于奶奶收留的第一个孤儿叫李鹏,今年39岁了。本来这时的李鹏应该赡养于奶奶的,他年轻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反倒成了负担,于奶奶想:“我把他养得这么大,也没有用,还增加了家庭负担。”
7年前,于奶奶通过法律解除了与大儿子的抚养关系。大儿子和他的妻子去了密山,到了密山不知什么时候就得了脑出血,经治疗保住了生命,真是命大呀!妻子和李鹏离了婚,让人把李鹏送回来了,是一个啥事也不懂,身患脑出血后遗症的男子汉。这对于奶奶的生活是雪上加霜,增加了生活负担。
于奶奶收留的第二个孤儿名叫李月辉,今年16岁了。本来考入高级中学,可是没有钱上,就在职高上学,需各种费用2千多元钱。这对于于奶奶来说是多重的负担啊!于奶奶对二儿子说:“这学咱不上了,行吗?”儿子泪流成河,一天都没吃饭。于奶奶于心不忍,去找了职高校长,讲到这里时,于奶奶泪流满面。校长免一些可免去的费用,这笔费用由学校来承担。李月辉每次考试都是前四名,多么优异的学习成绩,这真使于奶奶安慰啊!
于奶奶收留的第三个孤儿名叫李月红,今年15岁了,在市一中上学。有一次学校让交资料费7元,李月红不知如何向于奶奶开口。她的心思似乎被班主任看穿了,老师知道李月红的家庭困难,就自己代替李月红交了。老师不让李月红告诉于奶奶,人心都是肉长的,李月红能不告诉于奶奶吗?于奶奶听了,双眼再一次被泪水冲洗,于奶奶一直在说:“好人呀!好人呀!”
3年前,绥芬河日报曾经报道过于奶奶一家的生活,有许多好心人给予生活上的帮助。边防大队的战士把于奶奶的债务全部还清了,还给于奶奶捐了款,于奶奶又一次被感动。绥芬河镇政府盖了两间砖房,就是于奶奶现在住的房子。虽然有人帮助,但是现在生活仍然十分困难。
于奶奶家徒四壁,没有家具,没有电灯。有人会想太夸张了吧!不,这一点也不夸张,于奶奶家用的是过去的油灯,吃的那就更可怜了,一家三口每天只能吃一小碗米做成的稀饭,每一天都填不饱肚子,一年可以吃上一次肉就三生有幸了,咱们一年的豆油相当于于奶奶家吃十年,衣服和鞋全都是好心人捐赠的。多么艰苦呀?多么可怜呀!
看一看于奶奶一家,再看一看我们,他们用的是油灯,我们用的电灯。他们每天吃的是稀饭,我们每天吃的是米饭,有的时候还剩饭,还吃零食。他们的衣服、鞋子都是捐赠的,我们呢,衣服、鞋子都是名牌,有时不买名牌就不要。唉,真是惭愧啊!这真是个鲜明的对比。我们比于奶奶一家幸福多了,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尽管这样,于奶奶一直顽强地拼搏着,用她的风烛残年无私地抚养孩子。她勇于面对生活,不怕命运挑战精神,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将永远保留在我的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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