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老鹿王哈克》有感500字
老鹿王哈克已经15岁了,对于人类来说,15岁正是青春旺盛的时候,但对于鹿族来说,15岁已是垂暮之年,身体的各项机能都已老化。但老鹿王哈克并不能像期待中的那样安安静静地等死,而是为了整个鹿族的生死存亡,迫不得已放弃了鹿王的宝座,默默忍受爱妻另寻新欢,以及其他同伴对他的冷眼相看。老鹿王哈克只能做到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他心中装着的不是自己的荣辱、名誉,而是整个鹿族安危;他只能忍辱负重地活着,目的是与那只老狼(他把整个鹿族当作是自己的一个活肉库,定期来取肉)同归于尽,保全整个鹿族。
读完了沈石溪写的《老鹿王哈克》,我有了很大的感触。鹿是一种很有价值的动物,鹿皮保暖效果很好,手感也不错,鹿肉也是上等的美味,而鹿茸更是无价之宝。因此,贪婪的人类会使用各种伎俩捕杀鹿族,再加上自然界的食物链,鹿的数量正在急剧下降。
老鹿王哈克也有自己的鸿鹄之志,为了自己“子民”利益,他必须把那只贪得无厌的老狼灭掉。
我既敬佩老鹿王哈克,又想指责他几句。敬佩的是他克服了鹿族的软弱,敢于与老狼鏖战;想指责的是他太自以为是,最后在阴沟中翻船了,只能与狼同归于尽。试想如果哈克能深思熟虑一些,他就不会在最后一刻被狼反咬,在万般无奈之下,拼了自己的老命。轻敌,是会带来非常可怕的后果。记得有一节舞蹈课上,苻老师让我们一对一比赛。小鲍正好抽到与小马一组。众所知周,小鲍的水平可是我们班首屈一指的,这一组比赛,我们都认为毫无悬念会是小鲍赢。正因为小鲍轻敌,思想上压根就没有把小马当一回事,结果却是出人意料的在开场的节奏上输了,我们在场的每个人都为小鲍感到惋惜。
从这本书里,我再一次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定要仰视自己的对手或敌人,决不能轻视或藐视他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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