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级消防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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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生产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
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生产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要分析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是否有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
许多产品可能有若干种不同工艺的生产方法,其中使用的原材料也各不相同,因而其所具有的火灾危险性也可能各异,分类时应注意区别对待。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 5%(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 10%),且可控(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比例小于等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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