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无锡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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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公安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1月11、12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包括土木、结构、公用设备、电气等专业,并采用专业分类命名执业注册名称,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XX工程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此外,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如实行一二级分级管理的,以取得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作为免试条件)
(三)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2)执行。
(四)有关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取得证书后计算工作年限,毕业前实习期不算做工作年限;后学历的从前学历取得证书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但须提供前学历和相应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
(五)关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根据锡人社职〔2016〕21号文件精神,现场审核时,考生须自行提供社保中心自助机打印的或窗口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单位名称(市区参保人员可在自助机上按年份打印“个人社会保险历年缴费情况”)。单位名称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以劳务派遣公司代理缴纳社保的考生,报名时应填报实际用工单位,但除社保记录单外,还需提供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等材料)。特别提醒:市区参保的考生请选择市区或锡山、惠山审核点,江阴或宜兴参保的考生请分别选择江阴或宜兴审核点。社保缴费记录年限要求:至少从现场审核时间往前近一年以上。
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原则上只有现工作单位在无锡的考生才可在锡报考,否则现场资格审核时将不予通过。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参与无锡境内的工程项目,工程期间内可选择在无锡报名参加考试,但须提供截止到报名时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外地社保应可在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网站查询,现场审核如有疑问需要考生上网查验)、该单位驻锡经营机构证明、在锡项目合同或中标书等材料。其他人员应到单位所在地报考,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各单位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二)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从“网上报名”栏目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新考生现场审核通过后于一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并完成网上缴费,老考生无需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 8月11日—8月24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8月28日(目前农行卡不支持网上支付)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6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老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将直接通过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到现场提交材料。新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报名系统中资格审核方可显示通过,通过后须及时完成网上缴费。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须由单位如实填写“该同志工作已满XXX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已满XXX年”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免试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外市及部属单位的职称证书请提供职称申报表及职称申报批文给审核人员备查)
4.社保缴费记录单(详见本文件第五大条报考条件中关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各审核点地址: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缴费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审核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各审核点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8月28日前将报考人员有关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公安厅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无锡人事考试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需要邮寄考试费用财政票据的考生,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进入财政票据邮寄信息采集及缴费系统,填写信息并缴邮费,截止日期9月14日。发票将于9月29日统一邮寄。不需要邮寄的考生请在9月25-29日(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40-41号窗口(无锡市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
(六)有关报名注册、信息更正的办法请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一栏查看。
(七)11月3日—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一级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试行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15〕89号)的规定,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按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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