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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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
灭火、控火不应小于0.35MPa;防护冷却不应小于0.2MPa。
由火灾报警设备发出信号至系统中最不利点水雾喷头喷出水雾的时间。
灭火控火不应大于60s;
液化气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防护冷却不应大于60s,
其他设施的防护冷却目的不应大于300s。
主要用于保护室外的大型专用设施或设备,同时也用于保护建筑物内的设施或设备,
3)变压器的保护面积除应按扣除底面面积以外的变压器箱外表面面积确定外,还应包括散热器的外表面面积和储油柜(油枕)及集油坑的投影面积。
6.开口可燃液体容器按液面面积确定;
系统的设计喷雾强度和持续喷雾时间应符合表3-4-1 的规定。由自动喷水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供水的水喷雾系统,供水管所提供的水压和流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2014)的要求。
1.自喷设计应符合现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水喷雾设计应符合现行《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3.水压和流量应满足系统的要求。
1.泡沫系统的设计应按现行《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执行。
2.泡沫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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