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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经济法考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生动的小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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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经济法考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公司法》的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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