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冲刺试卷二
2017年度全国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7年9月9日至10日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我爱学习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冲刺试卷二”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冲刺试卷二
单项选择题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规模较小且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A、股东会指定的负责人
B、执行董事
C、副经理
D、执行监事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重温知识】 立即学习该知识点
【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知识点进行考核】
2、根据新颁布《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A、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
B、合伙人被宣告破产
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重温知识】 立即学习该知识点
3、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B、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活动,其权利来自于全体合伙人的授权
D、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规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撤销委托
【答案解析】 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所以选项A不正确;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活动,其权利来自于法律的规定,所以选项B不正确;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享有监督的权利,因此选项C不正确。
【重温知识】 立即学习该知识点
【该题针对“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知识点进行考核】
B、除合伙协议约定以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答案解析】 除合伙协议约定以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所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可以不是合伙人,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故非合伙人的管理人并非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选项D错误。
【重温知识】 立即学习该知识点
5、有限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应当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A、15
B、30
C、45
D、60
【答案解析】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是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重温知识】 立即学习该知识点
栏目为你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