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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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十章
[基本要求]
(四)掌握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考试内容]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这里所称的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第二节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
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一)一般公司债券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债券利息费用,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应付未付利息。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对于企业发生的权益性融资费用,不应包括在借款费用中。但是,承租人确认的融资租赁发生的融资费用属于借款费用。
(一)确认原则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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