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我爱学习网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我爱学习网诚意整理“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合伙事务执行”,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包括: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①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首先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
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考点练习:单选题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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