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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级会计职称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漂亮的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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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备考资料: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合同

一、合同及其分类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二、合同法主要内容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律制度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有六项基本原则。

第二节 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一、合同订立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四、合同订立方式

当事人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

(一)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意思表示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意思表示

3.要约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4.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要约撤回是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要约撤销是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失效是要约丧失法律效力,即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人不再承担接受承诺的义务,受要约人也不再享有通过承诺使合同得以成立的权利。

(二)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意思表示

1.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做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做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2.承诺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3.承诺的期限。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应当即时做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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