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中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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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题及答案六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是()。
A.收养协议纠纷
B.赠与合同纠纷
C.物权变动纠纷
D.商标权纠纷
【答案】A
【解析】本题考虑民事诉讼管辖。对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发生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2.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闲置
C.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审判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3.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A.权力人提起诉讼
B.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向义渠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选项ABC都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4.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应当设股东会
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制定,因此选项B表述错误。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因此选项D表述错误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符合公司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是()。
A.张某,曾为甲大学教授,现已退休
B.王某,曾为乙企业东市场,因其决策失误导致乙企业破产清算,自乙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C.李某,曾为丙公司董事,因贷款炒股,个人负有到期债务1000万元尚未偿还
D.赵某,曾担任丁国有企业总设计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时,执行期满未逾5年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选项D不当选);(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然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愈三年(选项B不当选);(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然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选项C不当选)。
6、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规模较小且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A、股东会指定的负责人
C、副经理
D、执行监事
【答案】 B
【解析】 根据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重温知识】 立即学习该知识点
【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知识点进行考核】
7、根据新颁布《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A、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
B、合伙人被宣告破产
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答案】 D
【解析】 选项D是属于除名的情形。
【重温知识】 立即学习该知识点
8、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B、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活动,其权利来自于全体合伙人的授权
D、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规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撤销委托
【答案】 D
【解析】 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所以选项A不正确;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活动,其权利来自于法律的规定,所以选项B不正确;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享有监督的权利,因此选项C不正确。
【重温知识】 立即学习该知识点
【该题针对“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知识点进行考核】
B、除合伙协议约定以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答案】 B
【解析】 除合伙协议约定以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所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可以不是合伙人,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故非合伙人的管理人并非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选项D错误。
【重温知识】 立即学习该知识点
【该题针对“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10、有限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应当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A、15
B、30
C、45
D、60
【答案】 B
【解析】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是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重温知识】 立即学习该知识点
【该题针对“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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