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省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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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河长制工作建设,切实解决河长制工作中人员力量不足的现状,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南关区农业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择优录取,确保聘任人员的素质。
二、招聘人数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农业农村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4、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7月19日至1999年7月19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计算机操作、文字写作及社会工作能力;
2、由于工作性质,野外作业多,需要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
五、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0日(9:00——11:30,13:00——16:00)
2017年7月21日(9:00——11:30,13:00——16:00)
六、报名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就业服务局,至善路668号(至善路与珲春街交汇处)。
七、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提供:
(一)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2张近期同版2寸红底免冠照片。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填写《南关区公开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报名表》。
八、考试
(一)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录用。有关面试其他事宜,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应聘人员面试得分的计算方法为,各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表现按照评分标准为考生打分,最终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拟聘用人选的确定
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
招聘单位负责拟聘人选的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合格后在长春市南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十、聘用
招聘人员通过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后与劳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培训上岗。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考核不合格者,自行解聘。
咨询电话:0431—89995016(南关区农业局)
十一、工作分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招聘工作;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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