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广元公务员总成绩_体检安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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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体检入闱人员及体检安排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广元市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体检入闱人员及体检安排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考生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39—3267026、3267528)。
一、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职位编码26070056)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因此,按照《公告》规定,该职位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录环节,并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
面试资格复审放弃人员、面试当天缺考人员、面试当天自愿放弃人员,总成绩不计分、不排名次、不公布姓名。
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定于8月9日进行。
体检入闱人员务必于8月8日下午3:00—5:30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报到工作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报到须携带笔试准考证、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体检费(400元左右,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不按时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位于广元市城区)进行。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公告》要求进行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六、联系方式(区号:0839)
附件: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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