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遵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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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人员充实到市直有关事业单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遵义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此次共有38家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增人员318名,其中管理人员15名、专业技术人员30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遵义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
2、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职位,报考对象必须是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遵义市服务且服务期已经满3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7日-1999年8月6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人员、或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人员、或具有职位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紧缺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或在今年的公务员招录和其它事业单位招聘中已经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3、截止2017年8月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三年)未满的;
4、截止2017年8月6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6年以来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或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8月6日上午9点-8月9日下午17点(报名期间24小时均可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职位表》中相关学历对应的专业处为空白的,说明此处不限专业。
二是报考人员如因专业、学历、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三是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考生在填写完善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必须完成“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如未完成“提交报名申请”操作,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操作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五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修改报名信息或重传相片后再次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才能视为完成提交报名。修改报名信息后未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或未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就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2017年8月6日上午9:00至8月11日下午17:00,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或修改信息后的24小时内,及时查询个人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2017年8月9日下午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8月10日下午17:00前及时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在8月11日下午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6日上午9:00至8月12日下午17:00期间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网银卡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0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8月8日下午17:00,市招考办将统计出报名且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并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向社会公布。
8月12日下午17:00缴费截止后,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职位,或专业技术职务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的紧缺专业职位不受3:1比例限制)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考办同意后,可退还报名费或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退费或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职位最终报名并缴费的人数,将于8月下旬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向社会公布。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请于2017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中的“遵义市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851-23163875。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需了解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职位表》联系电话栏)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51-28662655,0851-28662677);报考人员因报名系统、相片传输、表证打印等问题需咨询可直接联系市人事考试院(电话:0851-23163875)。
五、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由遵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统一组织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总分为150分(测算总成绩时先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按所占比例计入总成绩)。
1、考试时间
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
红花岗区、汇川区辖区内学校。
3、考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泛指综合知识)(150分)。
4、相关事项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布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须持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条件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机关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招聘单位根据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公布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具体负责的同志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通过资格复审后考生要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的面试信息(面试方案),确保能够按时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自行负责组织,考官均在考前1小时左右临时抽签产生,其中招聘单位(含同一主管部门下属的在同一地点办公的单位)考官不超过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管理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管理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 面试成绩×40%;专业技术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即专业技术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 + 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重新组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新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之后放弃的考生,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8662655(招聘简章政策咨询)
0851-23163875(报名操作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
0851-28981657
十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遵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研究确定并视情况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附件:
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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