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克拉玛依事业单位招聘125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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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开招聘克拉玛依市、区事业编制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125人通告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市、区事业编制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
1、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
2、本市户籍职工的配偶。
3、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4、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服务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服务满16个月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及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面向目前在我市社区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和随军前是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报考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市公安局专业巡逻防控队员岗位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7、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
(5)列入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计划招聘人数和专业
计划招聘125人,岗位、专业详见附件1。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三、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至8月24日下午17:00,严格按照本通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方法:
1、登录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syshrc.com,下同)。
2、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证件照JPG格式)。
5、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即为报名确认)。
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17:00(不按要求缴费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低保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当月之内,先缴后退)。
四、考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可在报名时任选维、汉两种文字试卷答题,面试使用汉文命题,汉语答题,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8月30日上午10:00至8月31日下午18: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确有困难的可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寻求现场帮助。
笔试时间:2017年9 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采取答题卡答题。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对报考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取得社会工作师、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者加5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者加3分;在社区工作满2年加1分(2015年8月14日之前到岗),满5年加2分(2012年8月14日之前到岗)。
5、符合上述第一条至第三条人员,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第一条、第三条和第四条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持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各区人社局开具的工作时间证明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进行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其中: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2)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部门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9月11日下午18:00在市人社局(http://srsj.klmy.gov.cn)和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于2017年9月12日、13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0990-6236773)进行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审查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40元。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评
市公安局专业巡逻防控队员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六、体检
市公安局专业巡逻防控队员岗位: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其他岗位: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七、考察
对确定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聘用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在社区岗位工作满3年。
咨询电话:0990-6223292;0990-6881414;0990-6882587。
监督电话:0990-6224730。
附件: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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