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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凉山州宁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追寻的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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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经宁南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全省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9名。详细情况见附件1《宁南县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公开考试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公开考试招聘的对象和范围:详细情况见《一览表》


(二)公开考试招聘的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在职工作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原工作单位同意。


(5) 报考者须为2017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护士资格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7月31日及以前;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吸毒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4日至8月18日(08:30至12:00, 14:30至17:30,星期六、星期天及节假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


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宁南县南丝路政务服务中心四幢二楼)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2)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由派出所和社区、乡(镇)等出具的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


(5)原委培、定向,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四)资格审查


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卫计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宁南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对报考报考资格、提交材料等分别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在资格审查及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五)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六)联系方式


考生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考试聘用名额之比)。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3:1的比例计算后,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见宁南县公众信息网(http://nn.lsz.gov.cn/)。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所占比例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如下:


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专业知识》×50%+《基础知识》×50%)×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考试科目及范围


报考医生岗位考生考试科目为:基础知识( 生理学、解剖学) 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和专业知识(内科学、外科学)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报考护士岗位考生考试科目为:基础知识(生理学、解剖学)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和专业知识(基础护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3、领取《准考证》


2017年8月25日上午 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在规定时间内到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当日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方式及要求


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白鹤滩-宁南县公众信息网(http://nn.lsz.gov.cn/)“通知公告”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因考生未及时查阅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


1、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若因面试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参加面试报考者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3、逾期未报名参加面试报考者,取消其资格


4、面试成绩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相关事宜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白鹤滩-宁南县公众信息网(http://nn.lsz.gov.cn/)“通知公告”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因考生未及时查阅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报考者自动放弃或面试当天产生的面试岗位空缺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报考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再次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基础知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还并列则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岗位均按最大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请查阅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递补。


八、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中国白鹤滩-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中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查阅。因考生未及时查阅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递补。


九、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医生岗位和护士岗位的应聘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详细情况见附件2《宁南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岗表》),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的事业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新考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宁南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4572217


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34-4566219


监督电话:


南县纪委监察局 0834-4572305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


2、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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