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郑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112人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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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市属32家事业单位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此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涉及17个委局32个单位,招聘人数112人,62个专业岗位。各单位专业岗位需求、招聘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附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6月30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考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教师岗位的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9:00— 9月9日18:00。考生登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zz.hrss.gov.cn)“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或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需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4)一式2份,在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提交。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371-67188349。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17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职位表》
2. 资格初审(2017年9月8日—9月11日)。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 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7年9月13日18:00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4. 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17年9月21日9:00至9月22日18:00期间登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郑州人事考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
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于2017年9月11日至9月12日每天9:00至18:00到招聘单位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3张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或现场采集图像)。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表格可由报考者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为1:5,达不到1:5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实际,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委局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7年9月11日至 9月12日与招聘单位联系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5. 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或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管理岗位的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报考工勤岗位的考生只考公共基础知识。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
(二)面试
1.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应试者本人。面试资格确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委局具体实施。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在面试前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件(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资格确认时,若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委局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增加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技能测试的岗位,其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技能测试的原始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实际技能测试)×30%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根据报考本单位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委局申请、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核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进行。
1.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另行通知。面试过程中有作弊或面试成绩为零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教学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在各单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如低于此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在教学技能测试环节,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如该岗位进入教学技能测试考生因弃权只剩一名考生时,该考生试讲分数须达到所在面试室所有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教学技能测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待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应试者的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以面试(教师岗位以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认,如果面试(教师岗位以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也并列,以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认,无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技能测试)的岗位,以面试(教师岗位以教学技能测试)加试成绩为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各招聘单位及主管委局具体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考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报考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
报考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二)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四)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分类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二)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提供笔试加分材料的时间及地点。时间:2017年9月 21日至9月22日9:00-18:00:郑州军测书香精品酒店(中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河南省图书馆旁)。 。
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方案由郑州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7182179;0371—67185381
邮箱:zhengzhougkz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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