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2018城乡规划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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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遵义市城乡规划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指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的人数、条件具体见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身体健康;
3.年龄、学历及专业等条件具体见附件2。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至7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遵义市城乡规划局组织人事科(红花岗区大兴路195号),联系电话:0851-28250595。
4.报名所需提供资料: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由报名人员自备,A4纸张大小)、近期蓝底背景免冠1寸证件照片3张及该照片电子档(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以身份证号+考生姓名命名),另需填写《遵义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1)。
5.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等进行审查,资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6.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必须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考岗位。
7.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7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遵义市城乡规划局组织人事科(红花岗区大兴路195号)领取准考证(此证为笔试和面试共用,请妥善保管),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程序、时间及内容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于5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人力资源网”、“遵义市城乡规划局网站”、“遵义人社”、“遵义找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如出现末尾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人力资源网”、“遵义市城乡规划局网站”、“遵义人社”、“遵义找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遵义市城乡规划局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义市城乡规划局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遵义市城乡规划局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生主动放弃考察的,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待遇及管理
1.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遵义市城乡规划局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yrs.gov.cn)、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遵义市城乡规划局网站(www.zyupb.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城乡规划局及下属遵义市城乡规划展览馆按劳动合同制工勤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3.待遇及管理
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九、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招聘各环节其他通知事项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yrs.gov.cn)、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遵义市城乡规划局网站(www.zyupb.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遵义人社”、“遵义找工作”、微信公众号上提供成绩查询。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十、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城乡规划局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8250595遵义市城乡规划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1-28981673遵义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
附件: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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