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我爱学习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国
我爱学习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国考面试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2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nxqxrsc@163.com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单位)××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22日18时前发送扫描件至nxqxrsc@163.com(电话告知宁夏气象局人事处,电话0951-5029804)。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于面试当天8点30分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行政楼6楼学术报告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8年3月8日和3月9日进行。
1.3月8日:报考400110001001(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49001011(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10001003(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49004006(吴忠市气象局办公室科员)、400110004033(吴忠市气象局计划财务科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3月9日:报考1001003002(石嘴山市气象局办公室科员)、400149006005 (中卫市气象局办公室科员)、400149006006 (中卫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员)、400110006021(中卫市气象局计划财务科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当日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于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71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3月13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20点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院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联系电话:0951-5029804/5029845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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