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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公安招录660名警辅人员 不受户籍限制
从南京市公安局获悉,南京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60名。此次招聘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有意向报名者可在即日起至4月16日,登录南京市公安局网站(www.njga.gov.cn)上填报并打印《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招聘考试根据职位不同,包括笔试、体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试等类型。笔试、体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试等测试后的面试人选,将根据前文所述三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岗位要求的能力和资格条件;
5、身心健康;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计划简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6)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7)具有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各用工单位的职位计划、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京市公安局网站(www.njga.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投递简历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以附件形式将报名表格发至邮箱njgajf@163.com,报名excel表格在南京市公安局网站(www.njga.gov.cn)上填报并打印《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面试需提供。
报名时间: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16日;
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各用工单位通知进入下个环节,一般通知时间为一周以内。
(三)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每人只允许填报一个职位,只允许投递一次简历,不允许重复投递。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考试
(一)笔试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在南京市设置考场,考场实行随机分配,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有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6、各用工单位还可根据业务需要再组织实施其他方面相应专业知识、技能测试。
3、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有三项: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3.4秒;1000米跑,标准为≤4分35秒;纵跳摸高,标准为≥265厘米;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4.4秒;800米跑,标准为≤4分30秒;纵跳摸高,标准为≥230厘米。
4、体能测评成绩:体能测评三项内容必须都达标,在达标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换算为对应的百分制成绩测算,满分为100分。
3、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特殊岗位人员由政治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委托专门机构进行招聘,根据需要聘请专家、学者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认定、评审。
四、面试
1、面试名额:应聘文职辅警的人员通过笔试,应聘勤务辅警的人员通过体能测评,应聘特殊岗位人员通过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成绩(笔试、体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试)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7、总成绩计算方法。
文职辅警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勤务辅警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特殊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2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由各用工单位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报市局政治部警辅处。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各用工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局政治部警辅处在招聘结束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按该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1、通过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规章制度学习告知书》等。
3、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
九、工资待遇
详见职位计划简表。
十、咨询电话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用工单位联系电话和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别提示:
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是由政治部警辅处统一招聘,原则上每两个月发布一次招聘信息,没有任何代办机构,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经同意任何机构都不得对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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