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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学习网为您带来《江苏南通市崇川区2018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89人)》供您参考,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祝顺利通过考试!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崇川区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9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至2000年4月期间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学历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四)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延缓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不予聘用;报考小学科学岗位的教师,如暂未取得小学科学教师资格证书,应持有小学或初中或高中学段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小学科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岗位代码、学段学科、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开考比例、岗位数、招聘对象、学历及用人单位
详见附件:《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崇川教育信息网(http://www.ntccjy.co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4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应聘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2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根据岗位代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参加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审查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缴费前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调整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snt.lss.gov.cn)、崇川人力资源网(http://www.cchr.gov.cn)和崇川教育信息网(http://www.ntccjy.com)予以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电话通知,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改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14:00-16:00。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1.岗位01-30: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无需网上打印准考证,待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2.岗位31-51: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5月8日9:00起登录崇川教育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崇川区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513-85797090。
考试采用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种形式进行。其中,报考岗位01-30的,只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不进行笔试;报考岗位31-51的,须进行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专业知识(占80%),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结束后,由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布。
(2)岗位31-5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情况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布。
(1)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2)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应聘资格。
5.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崇川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
1.综合素质测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排名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布)。
3.形式和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模拟上课和面试两个部分。模拟上课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面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对教育理念及专业思想的阐述、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等能力的检测,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还需进行专业素质测试。
4.测试成绩:按模拟上课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的权重比例计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2.岗位31-51:按照笔试成绩占30%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布。若末位同分取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若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仍相同,则取模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体检。若模拟上课得分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2.体检办法。体检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对象的确定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崇川人力资源网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用人单位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2.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组织签订聘用合同。2018年8月15日前仍不能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与原工作单位协商处理,在规定时间前办理完毕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肃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川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797090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797062 0513-83500562
附件下载: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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