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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安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16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招聘过程中其他通知、公告可通过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已列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18年安仁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安仁县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安仁县2018年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已签约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附件2《2018年安仁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至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缴费。报名费:90元。报名缴费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5.注意事项
(1)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视报名情况由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2)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4日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16至17日前往安仁县教育局政工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凭有效身份证退还报名费,5月21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2.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向单位提交⑴填写并打印《2018年安仁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⑵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⑸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学信网”()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8年安仁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建立全市统一的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县参加考试的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2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7.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的咨询由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安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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