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8年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补充招录公务员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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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至2000年9月期间出生);2018年普通全日制教育学习方式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和监狱机关医疗技术等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9月以后出生);
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⑷具有良好的品行;
⑸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现役军人;
(2) 在读普通全日制教育学习方式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3) 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5) 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 在中央及各地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招录职位,也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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