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欣赏:从零开始 破旧立新
敢于从零开始,破旧立新,是时代之需。小编为大家提供申论范文欣赏:从零开始 破旧立新,一起来学习一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
申论范文欣赏:从零开始 破旧立新
古语有言:“明者因时而变,智者因事而制。”其强调的便是要顺应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针对新时代的新事物,采取新方法。目前,我国步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和攻坚期,遗留下的都是些难啃的“硬骨头”,加之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涌现出的大量新矛盾,用旧有的思维与方法必然难以解决。故此,敢于从零开始,破旧立新,是时代之需。
从零开始,破旧立新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从历史上看,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的生活不断改善,上层建筑就要适应新的经济基础进行不断的变革。国务院机构深化改革,着力组建一批新机构,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党中央坚决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加强作风建设;浙江省政府提出“最多跑一次”,简化审批程序……云此种种,无不是在打破旧的政府运转模式,破除基层干部老派陈腐的工作作风,从头开始,用最新的制度建设与规范要求转变政府职能,争做让民众满意的政府。
从零开始,破旧立新是企业持续焕发生命力的需要。企业若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就要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变经营管理方式,开启从制造到创造的角色转变,而这些都要求企业不断破旧立新。以小米、华为为例,他们的成功在于通过创新,开发出具有设计美感,更具备时代科技的产品,此外,在营销手段上,也紧跟时代变化,打破原先市场链供需关系中供应商卑微的角色定位,采取创新型的饥饿营销,打开了市场销路。而反观曾经的手机巨头诺基亚,由于缺失了破旧立新的魄力,在智能化大潮涌来之时依旧浸身于塞班系统的研制,最终被残酷的市场竞争所淘汰。由此,企业需要不断破旧立新,方能换发延续不断的生命力。
从零开始,破旧立新是个人养成良好习惯的需要。倘若没有良好的习惯,无论遇到什么事第一时间都会以“找关系”“走后门”的方式进行解决,就无法建立起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倘若没有良好的习惯,垃圾不会做好分类,秸秆依旧焚烧处理,破坏生态环境的同时威胁着我们的长远生计;倘若没有良好的习惯,万州公交悲剧,高铁霸座等事件或将不断重演……而习惯,是由长期的惯性行为形成的,改正自己不良的习惯更是一个艰辛的过程,如若没有从零开始,破旧立新的勇气,那么想必在养成良好习惯的过程当中遇上些许困难便会轻言放弃,最终不了了之。因此,我们要有破旧立新的勇气,促成良好个人习惯的养成。
凤凰只有在经历充满痛苦的涅槃之后,方能享受重生的喜悦;自然万物也只有在承受冬天的萧瑟,才能在来年春天尽展生命光辉……自然如此,政府,企业,个人等社会主体更应当具备从零开始,破旧立新的勇气和魄力,惟此方能在新时代下新中国的画卷之上添入浓墨重彩的一笔!
申论范文欣赏:社会治理应“刚柔”并济
社会治理的“柔”是润物细无声的感化,沁人心脾;是醍醐灌顶的教诲,发人深省;是婉转悠扬的乐章,悦耳动听。而社会治理的“刚”则是维护法治权威的保障,非同儿戏;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石,举足轻重;是治理社会顽疾的利刃,不容轻视。社会治理不能只“刚”不“柔”,更不能只“柔”不“刚”,只有“刚柔”并济,软硬兼施,才能推进社会治理能力与体系的现代化,构建更加合理的社会治理格局。
社会治理的“刚”与“柔”是一对矛盾,二者相对而立,又相互统一。“独阴不成,独阳不生。”法治在一定程度上是权威、理性、冰冷的,社会治理强调硬约束,能够形成威慑,治理顽疾,但也有可能因缺乏人情味而不被理解,甚至激化矛盾。社会治理的柔性手段近人情,解民意,有温度,体现了执法者的人文关怀,是一种先礼后兵的执法“艺术”,它往往能在执法初期化干戈为玉帛。但只“柔”不“刚”,也极有可能导致“老赖”横行,提升社会治理的成本、难度。“甘瓜抱苦蒂,美枣生荆棘。”社会治理的“刚”与“柔”不可孤立来看,应做到相互融合,先“柔”后“刚”,“刚柔”并济。
社会治理要强调“柔”,坚持以人为本。“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社会治理的“柔”是指对被执法者的同情、包容、理解、尊重,柔性的治理手段对于社会治理十分关键。放眼世界,美国、法国、新加坡等国用柔性的执法方式,解决了沿街摊贩管理等众多的社会治理难题,大大地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效率。反观我国,城管暴力执法的现象层出不穷,一度引起民众不满。是刚性执法不该吗?不,不过是这种过度的“刚”缺少了“柔”,忽视了以人为本的执法初衷。“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民。”以人为本是社会治理应有的理念。因此,社会治理离不开“柔”,只有体现法内柔情,以人为本,才能春风化雨。
社会治理要注重“刚”,坚持法治引领。近年来,我国在城市治理过程中各种问题叠加。共享单车乱象屡见报端,广场舞扰民屡见不鲜,社区“牛皮藓”告屡禁不止,高铁霸座男、霸座女多次霸屏……“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问题之所以产生并长时间“悬而未决”,在一程度上归因于执法者在推进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执法的“刚”性不足,没有用好法治手段,只是一味地软提倡,这直接导致违法者的违法成本降低,从而难以对违法者形成约束,也进一步提升了政府社会治理的难度和成本,甚至会有损政府的公信力。“法者,治之端也。”用好法治的刚性手段是达到治理效果的重要保障。因此,社会治理应注重“刚”,强化硬约束。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社会治理能够以人为本、顺应民心、体察民情,便能达到春风化雨的治理效果。“法令既出,纪律自正,则无不化之民,无不治之国。”光有柔性手段还不够,刚性的法治手段更是“化民”、“治国”的保障。因此,为了推进社会治理能力与体系的现代化,提升社会治理的效率与质量,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应做到“刚柔”并济,软硬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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