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学习网 52xx.cn我爱学习网菜单按钮
  •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阅读 > 公务员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定金、订金与违约金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孝顺的可乐

很多时候考生对定金订金违约金傻傻分不清,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定金订金违约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定金订金违约金

每逢“双十一”或者“双十二”的购物节,线上购物平台总是提前推出预付款抵用价款的活动。那么定金订金违约金有什么区别呢?在生活中或者考试上,这都是我们需要拿出小本本来记忆的重要知识点哦。

(一)何为定金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合同相对人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之一,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发挥便是双倍罚则。定金的双倍罚则指的是,给付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如果是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要求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而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因此,在考试中,要注意区别开始哪一方先行违约不履行债务。而定金违约金在适用上需要注意的是,定金违约金不得同时适用。

(二)何为订金

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交易进行的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前交付的金钱,并不能产生担保的功能。换言之,订金是预付款,如果交易失败的话,订金应全额返还。同理,订金不会产生定金的“双倍罚则”。

(三)何为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定金的不同是,违约金是诺成性合同,只要发生一方的违约行为,违约金就必须给付给对方。同时,若没有特殊约定违约金一般不会发生双倍惩罚的性质。

题目示例

张某同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买主张某预先交付1万元定金,后张某又不想购买李某的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1万元定金,张某_____。

A: 有权要求返还部分定金

B: 有权要求李某返还

C: 有权要求李某本息返还

D: 无权要求李某返还

答案:D。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物权变动知多少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我买了一栋房子或者一辆车子,那么我什么时候能够享有所有权呢?这个问题就会涉及到我们事业单位考试中的一个重要的知识点,物权变动。这个知识点比较的简单,只要掌握了精髓就能成功解题。

一、物权变动的概念

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发生、转移、变更和消灭。

二、物权变动的标志

(一)动产的公示:交付

物权法》第六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物权法》第二十三条更加明确地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交付交付是指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动产交付有如下四种方式:

现实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移转给对方当事人

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例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

(二)不动产的公示:登记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根据物权变动的标志,牢牢掌握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就能够正确做出答案,接下来,我们可以做一道题目来小试牛刀一下。

【例题】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约定一个月内交付房屋和房款,共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后来,双方按照约定交付了房屋和房款,但一直没有办理登记。按照物权法:

A.房屋已经交付所有权已转移

B.买卖合同生效,所有权没转移

C.买卖合同不能生效,所有权没有转移

D.买卖合同生效,所有权也已转移

【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本题中,房屋买卖合同是不动产,甲乙没有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所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转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52xx.cn


相关推荐:

山东公务员:2018年山东国家公务员考试终于结束了,朋友们想知道自

2018年国家公务员申论新题型备考:拟写讲话稿

公务员考试报名

2019国考申论指导:怎样写申论作文开头

行测数量关系:数学运算统筹问题要学会选择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