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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交通肇事罪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高大的月饼

学习知识要学以致用,多多练习!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交通肇事罪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一起来看看吧!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交通肇事罪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罪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罪名,但有很多同学还不能搞懂交通肇事罪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区别,今天通过两个小练习掌握一下两者的区别。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基本的交通肇事罪需要达到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重伤的结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重点看驾驶人是否想逃避救助义务。如果是为了逃避救助离开现场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的逃逸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逸致人死亡

逃逸致人死亡要求,在驾驶人逃逸之前已经构成基本的交通肇事罪。并且逃逸死亡有因果关系,被害人是因为逃逸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牛刀小试】

1.甲无证开车。撞伤一人,逃逸。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2.甲开车,撞死一人,逃逸

1.【答案】因逃逸致人死亡。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根据第五项规定。逃逸前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然后因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成立因逃逸致人死亡

2.【答案】交通肇事罪。解析:交通肇事逃逸以逃避救助义务为前提,因被害人已经死亡,不存在救助义务。导致了一人死亡的结果。故仅成立交通肇事罪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强制措施之逮捕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方法。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今天我们就对逮捕进行重点学习记忆。

一、逮捕的概念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逮捕的适用条件

1.一般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重罪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3.转化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逮捕批准决定机关

1.批准机关:检察院。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批准权。

2.决定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及审查起诉中,认为应予逮捕的,依法有权自行决定

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发现需要逮捕被告人的,有权决定逮捕

四、逮捕的执行机关

逮捕的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

五、逮捕的程序

1.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且必须出示逮捕证。

2.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3.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4.逮捕后24小时内讯问,不应逮捕的立即释放并发放证明。

六、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批准程序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执行。

七、易错考点记忆

公安机关无权自行决定逮捕,但是逮捕的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

【考题巩固】(判断)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批准权。( )

【答案】B。解析: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捕的案件,只有人民检察院批准权。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及审查起诉中,认为应予逮捕的,依法有权自行决定。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发现需要逮捕被告人的,有权决定逮捕。故本题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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