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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总计60人。其中县直50人,乡镇街道10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年龄、学历与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5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职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需具备滨州市户籍;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定向岗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在滨州市范围内服务和滨州生源(高考时户籍为滨州)在外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以及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复学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阳信籍2015年、2016年和2017年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其中已享受优惠政策曾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编身份的人员,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4.应聘县公安局所属岗位的,除符合本简章要求外,其他要求见附件3。
5.不能报考人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逃避服兵役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9:00--2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2月5日11:00--2月8日16:00。
报名网站:阳信县人社局网(http://yx.bzhrss.gov.cn/)
2.报名要求:
(1)如实填写并提交个人报考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专业要求:应聘有专业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所列专业为准,必须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中列出的专业。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有相一致的就允许报名,否则不准报名。
3.初审时间:2018年2月5日11:00--2月8日12:00,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4.缴费时间:2018年2月5日11:00--2月8日17:00,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阳信县人社局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或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免费条件及办理程序: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可持《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报考人员可持县级民政局签发的有效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缴费时间段内到阳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否则实行网上缴费。
5.网上打印时间: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缴费成功人员在该时间段内打印准考证(该证应妥善保管,被聘用人员的准考证将存入本人档案),以及参加面试时使用的《阳信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6.核实报名人数与相应岗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定向岗位如果被取消,被取消的计划数将增加到乡镇街道综合岗位。
四、考试
(一)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试题:笔试用综合类试卷,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上午 9:00—11:30。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严禁使用其他证件或证明代替。
3.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县直、乡镇两个类别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确定标准为:
(1)对于招聘计划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类别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否则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2)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计划与笔试人数比例不足1:3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一类别其他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
4.确定面试资格审查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即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阳信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户口簿、有效身份证、照片2张和毕业证(须在2018年2月5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以及从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提供)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党校学历须提供省级或中央党校学历认证证明。
对提交照片的要求: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寸,与准考证所使用相片同底版,且未经修饰,背面清楚注明姓名;不能使用侧面照、生活照或其他情况照片。
1.“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如果还未领取,可以提交所就读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代替,考察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和要求的其他证件。“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8年毕业的大学生;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按时毕业,其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
2.已婚人员还须提供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证明,该证明须明确说明是否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该证明须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且经阳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无误;非阳信籍已婚考生由当地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且经阳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无误。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还须分类提交以下材料:①“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须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交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③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证和退役证,退役时间以退役证签发时间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时间、地点、费用: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在每组岗位面试结束后统一张贴公布。
4.考试总成绩排序办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照不同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学历高、中共党员、年龄小的次序排名,若仍有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再对重新面试后形成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5.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报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同一类别其他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最低成绩按照县直、乡镇两个类别分别确定。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时间、地点:体检一般在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公布。除符合相关体检政策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复检仅限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在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4.要求: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七、选岗与最低服务年限
1.拟聘用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弃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选岗:公示期结束后,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选岗,办理就业手续。
选岗原则:对应一个用人单位的岗位按照所报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对应多个用人单位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定向岗位人员与乡镇街道岗位人员总成绩重新排序后,按先后顺序选岗;迟到人员要等到其他所有考生选聘结束后再选择单位。
3.最低服务年限: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规定,县和乡镇(街道)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确定为3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八、纪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阳信县人社局网(http://yx.bzhrss.gov.cn/)等位置公布。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以上公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8233599
监督电话:8232680 8232386 8260218
附件: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阳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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