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眉山市公务员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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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此次资格复审因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共有46名,涉及35个职位,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7年7月4日下午5时前。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楼2-5办公室〔地址:东坡区学士街268号,咨询电话:38168528〕。
1.《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3.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其他事项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已登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凭区县扶贫移民局开具的证明减免面试考务费。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168528。
附件: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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