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委宣传部2017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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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部拟面向佛山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包含聘任制公务员和试用期公务员;
(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同等条件下,具有文字材料写作、舆论宣传或文明创建相关工作经验优先。专业条件设置如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3月13日-3月2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委宣传部办公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五路一号1003室,联系电话:86320885,86339171)
3.报名方式:
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核对,如委托他人报名需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报考人证件原件。
4.报名材料:
(1)《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复印件各1份(所有证件均需出示原件进行核对);
(3)个人详细的工作经历材料;
(二)资格审核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宣传部选调工作小组对应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直接通知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考试,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范围,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选调职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委宣传部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应试者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3.总成绩。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50%的权重计分。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委宣传部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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