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自治区选调大学生村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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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抓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建立从基层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机制,切实加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熟悉基层工作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名额
(一)选调对象
1.2017年应届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换届以来当选为“两委”委员职务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大学生村官)。
(二)选调名额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3.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基层和艰苦环境锻炼,发展潜力较大;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23日。非中共党员的,须在校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见义勇为称号等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5.服从组织分配;
6.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7.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8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1周岁以下(198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8.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目前仍在嘎查村“两委”委员职务以上岗位工作;
5.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情况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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