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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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考数量和条件
(一)招考数量
聘用制书记员5名(男女不限)。
(二)招考条件
1、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大学专科以上文化,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技能。
3、年龄21周岁(即1996年4月26日前出生)以上,男性40岁以下(即1977年4月26日后出生),女性35岁以下(即1982年4月26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一)招考的方法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机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方法进行。
(二)程序和时间安排
1、公布招考方案并在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郴州日报等媒体发布招考公告。
2、个人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 5月26日。
4、报名者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地点: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郴县路175号)313办公室。咨询电话:0735-7602263。
6、资格审查为2017年5月27日至28日,5月29日在苏仙区检察院一楼大厅公布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7、领取准考证(201年5月30日至6月2日),审查合格人员到苏仙区检察院313室领取准考证。
8、考试
①笔试(2017年6月 8日上午9时-11时)。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考试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写作等。
②机试(2017年6月 8日下午15时至16时)。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打字、制表等计算机应用技能。
9、确定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30%,机试成绩占30%,确定笔试和机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0名为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10、面试(2017年6月13日。由院领导和相关人员担任主考官,当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人答题时间限定为5分钟。面试成绩占40%。
11、确定体检对象。按照笔试成绩30%,机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前5名人员为体检对象。
1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参照组织人事部门录用公务员有关要求,对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个人承担。如体检有不合格者,可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参加体检,递补一次。
13、政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由检务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对考察合格的确定录用对象,提交招考领导小组讨论。政审考察有不合格者,可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一次。
15、聘用制书记员需经过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委派到本院工作。
三、待遇。
1、工资。本科2800元/月,专科2700元/月(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五险);聘用期每满一年(按12个月计)月工资增加50元。
2、福利。享受财政政策规定的有关误餐补贴、出差补助、节日慰问金、年终绩效考核奖金等有关福利。
3、法定节假日休假、公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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