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简阳市事业单位招聘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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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4〕252号)规定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简阳市卫计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考核招聘156名专业技术人员。本次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四川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scgwy/)外派采编组记者为大家整理汇总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7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5月24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满最低服务年限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年龄: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5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5月24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5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5月24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5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5月24日)。“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1年5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5月24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报名开始时。
学历(学位)、专业及执业资格: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学位证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应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工作经历:招聘条件中要求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5月24日。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日期5月24日)。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一)特别提示
本次此次考核招聘网上报名阶段不设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不需缴费),请自行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参加现场原件效验,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6月9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布,原件效验所需资料请查看第五章节“考核比选”相关内容。
面试时间预计在6月24日开始,具体面试时间请根据《考核比选面试证》为准。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7年5月24日00:00至5月27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核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考机关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五、考核比选
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6月9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布。原件校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3.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社会流动人才需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档案管理证明;
在资格审查时未领到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毕业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由执业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号码、何种执业资格及认定时间。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以报考者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档案等记载为准。
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合格人员领取《考核比选面试证》,并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二)面试
3.考核比选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考核招聘人数)的考核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4.成绩公布。进入考核比选人员成绩在面试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考核比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核比选面试成绩相同者,再组织一次考核比选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人员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人员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人员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次。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同一招聘岗位涉及不同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组织拟聘人员按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考核招聘的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受聘者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6周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十、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要严格人事纪律,此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察局实行监督,对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它
(一)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成绩公布、体检、递补等事项,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www.jysrc369.com)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简阳市纪委(监察局) 028-27028082
咨询电话: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7028363
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28-27028288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28-12333
附件: 2017年简阳市卫计系统事业 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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