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2017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已经结束,我爱学习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7年广东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小编的更新哦。
根据《》可知,广东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120分。
一、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12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附件2),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凡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对象为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规定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专业为“出版2科”):
2.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专业为“出版2科”):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者,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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